步三回头地离开了。
沈言归看到这幕,若有所思地叫住了他,“那不是你的吉他吗?”
男生愣了愣,像是被唤了名字的小狗,双眼放亮地走了过来,“先生您好,我记得您,您刚才一直在听我唱歌,您觉得我唱得好吗?”
沈言归笑了笑,对待陌生人一向温和,“很好。”
“谢谢,我很喜欢音乐,接了好几份驻场的工作,说不定我们还能在其他地方遇到。”
“那你的时间来得及吗?”
“来得及,只要是能让我唱歌,我可以不睡觉的。”
“……”
两人聊了半天,男生都没回答最开始的问题,话题越来越偏。
沈言归笑而不语,并没有指出这点,反倒是男生意识到了,用手挠了挠头发,讪讪地说道:“这个吉他不是我的,我没钱买,对了,我还没有自我介绍呢。”
“你好,我叫温云宇,你呢?”
“我叫沈言归。”沈言归随口说了句,懒懒地跟温云宇握手。
两人的手碰在一起时,沈言归昏沉的大脑突然变得清明,闪过了一个念头。
他若有所思地看着眼前的人,神情难掩诧异。
他从未见过温云宇,但对这个名字并不陌生。
因为这本书的主角受,就叫温云宇。!
第26章
沈言归神情未变,不动声色地问道:“云宇真是个好名字,这两个字怎么写?”
“云是云淡风轻的云,宇是气宇轩昂的宇。”说着,温云宇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颈的头发,不敢跟沈言归对视,“可我现在跟这两个字差远了。”
“没有,你现在就很好。”
现在,沈言归可以确认眼前这个就是书里的主角受。
作为书中的气运之子,不可能有人跟他重名,字也完全相同,而且从气质和性格来看,也和主角受的描述大致相符。
沈言归没想到他出来随便走走,还会有这种收获,突然来了兴致,脸上的笑意加深,“你刚刚说吉他不是你的,你没有自己的吉他吗?”
“我太穷了,买不起,”温云宇的声音越来越低,像个孩子用手搅着衣角,眼底是丝毫不加掩饰的委屈和伤心。
“你刚刚不是说接了好几份驻唱的工作吗?”沈言归问道。
“对呀,但是这些钱都要还我父亲欠下的债,再加上音乐是个很烧钱的爱好,我手里没什么积蓄,”温云宇说着说着,不知想到了什么,语气突然变得高昂,十分乐观地说道:“不过欠的债基本上还清了,之后我就可以攒钱买乐器,好好创造自己的音乐了!”
沈言归假装不解地问道:“我觉得你唱歌很好听,完全可以去更大的舞台,是没有遇到合适的机会吗?”
温云宇叹了口气,“是啊,我一直没有遇到合适的机会。”
沈言归笑而不语。
作为书中的主角,自然要经历一些磨难,前期越发寂寂无闻,后期大放异彩时,才会给人惊艳和新鲜之感,这是老套路了。
沈言归在心算主角受出名的时间,并没注意到温云宇正双眼放光地看着他,像只开心的小狗。
“没关系啊,可我遇到了你。”温云宇掰着指头,很认真地说道:“你欣赏我的音乐;夸我唱歌很好听,还主动跟我说话,而且……”
温云宇耳尖红了,眼神飘忽了一圈,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哼,但还是勇敢地说道:“你长得还这么好看,我看到你就很开心,真的好喜欢你!”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