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57(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手, 还没开口说话,姚冬已经替他给出了答案:“他, 不行的, 他现在高高高原反应非常严重, 这几天必须好好静养。”

“啊?那可太可惜了, 不过我也理解, 咱们这里太高了嘛,哈哈哈。”尼玛的笑声相当豪迈,“萧行,你就好好休息吧,谢谢你这段时间照顾我们家的诺布。”

等等,什么叫“我们家的诺布”?明明是我们家的姚冬。萧行整个人坐立难安,身体里的醋劲儿翻腾得到处乱蹿,但想象力不听使唤,已经产生了许许多多画面。在这风景如画的雪山之巅,可爱的诺布和不可爱的尼玛从小一起长大,他们策马扬鞭,一起放牧,累了就躺在湖边休息,用小石头子打水漂,困了就窝在对方的家里睡一觉,两家人不分彼此。

他们一定拉过手,挽着胳膊跳过锅庄!萧行这会儿开始怀念醉氧的感受,现在思维太过清晰,仿佛刚才所想的画面已经历历在目,真实地发生在眼前了!

“没关系没关系,照顾我们小冬也是分内之事,毕竟我们一个队的,平时还是室友,现在还有混合项目,天天都在一起训练接力。”萧行使出杀手锏,你是竹马,我也是竹马,谁又比谁差劲呢,“其实我们俩也算是看着彼此长大,我们小学一年级就认识了。”

“哈哈,那可太好了,我就怕诺布在别的地方寂寞呢。我俩从出生就认识了,我们生日都是同一天呢,以前生日都是一起过的,每回藏历新年两家人都在一起吃饭。”尼玛单臂揽着自己的好兄弟,“我上头一个哥哥,下头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可我阿妈总说诺布才像我的亲兄弟。”

不好,还有高手!萧行顿时就想重复刚才罗锐教练的动作,狂按人中。好在他还有身高、体型的优势,在胸肌围度这方面尼玛绝对不是自己的对手。谁说男色不是竞争力,他现在宣布男色就是最顶的生产力,是男人就要学会雄竞!

姚冬则不好意思地挠挠后脑勺,小辫子高兴得甩起来:“大萧,你可以把把把尼玛当作自己的兄弟,他是一个很好的人。他家里有好大的牧场,比我家还大。”

还有牧场?萧行在心里给两个人拉了清单,横向对比了一番:“哦,好的,你放心吧,你的兄弟就是我的兄弟,将来有机会他去哈尔滨我来接待。”

尼玛听完更是高兴,搂着姚冬一个劲儿地笑:“好啊好啊,我早就想去了,只不过家里的事情太多。听说冰城可漂亮了,还有钻石海。”

“钻石海的冰都是冰雪大世界用不上的,纯度不够的,虽然乍一眼看上去好看但不够透亮。你要看冰还是要看大世界的冰雕,带雕工的里头没有一丝杂质。”萧行对这些可太清楚了,仿佛能谈上三天三夜。

“嗯!那我明年就带着弟弟妹妹去!不过你真的好厉害啊,真不错!上来都不带难受的!”尼玛看他又穿短袖又中气十足,忍不住伸出了大拇指,“去我家骑马的那些人都不行,你是大拇哥!”

萧行双手插兜,云淡风轻一般点了点头,然而丹增的路过打破了他苦苦经营的假象:“大萧你怎么穿这么少?你的氧袋呢?难受的话我再给你开个吸氧仓吧,再睡一睡咱们就吃饭了。”

一句话给萧行打得原形毕露,再怎么装都不行了。姚冬也怕他有什么闪失,虽然紧身队服显得他身材很好,可在这里好身材不能供氧。于是萧行在这兄弟俩的催促下又穿上了长袖队服,抱上了氧气袋。

而那高山上的尼玛,已经迫不及待拉着姚冬去骑马了。

牧场里有的是跑马地,尼玛有他自己的马儿,那是一匹纯黑色的烈马。姚冬骑着雪白的达瓦,两个人的骑速都不慢,但一瞧那个矫健的身手就能看出是从小长在马背上。这也是萧行头一回亲眼见着喜欢的人骑马,他忽然理解那些文学小说里头为什么女主角会爱上骁勇的小将军或者马背上的侠客,确实,很动人心。

这时候的姚冬完全自由自在,换上马靴的双腿更显修长,能牢牢地夹住马肚子,屁股都不带沾到马鞍。头发完全散开,鹰羽挂在脖子上当作项链了,后背弓起的弧度和蝶泳有异曲同工之处,只不过一个在水里,一个在风里。

他们在赛马,显然是姚冬取胜,他快活地甩起鞭子,尽管那鞭子从不舍得甩在达瓦的身上。藏袍灌进足够的风,吹得饱满蓬松,露出里头朱红色的衬衣来。赢过了之后他将两只手合拢吹起哨子,庆祝自己的胜利,萧行一边拍着视频一边笑,这可真是诺布,绝对是宝贝。

添加书签

域名已更换 尽快用新域名 看发布页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