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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来,然而这鼓就差点意思了,鼓点没跟上一个。

不到一分钟,齐礼不弹了。

齐礼对音乐要求很高,鼓敲成这样,他不会配合的。

席宇看了眼打鼓的小孩,他们公司力捧的新人,倒是挺会耍帅,拽酷炫技花里胡哨一堆动作,鼓打的乱七八糟。他抬手按了下眉心,不想评价什么,这玩意一堆粉丝他评价不起。

起身去煮饭,如今他能长期混综艺,一大半靠做饭手艺。

吃完中午饭,焦棠便回房间了。

席宇要带他们公司那四个小孩,他和他的体型一样圆滑。齐礼跟那位丁晨看起来很熟,他们好像更有共同话题。

七年过去了,他们都有了各自的生活,在各自的世界里找到了最舒服的位置。

时过境迁,物是人非。这一次后齐礼应该不会再找她了,他现在生活挺好。什么都不缺,少年那点意难平也该平了。

她本来只想躺一会儿,可能昨晚失眠吃多了药,她居然睡着了,一觉醒来下午。风吹开了窗户,热风卷了进来,院子里有着欢声笑语。

她扒着窗户往下看,席宇在院子里搞烧烤架。四个小孩把架子鼓搬到了花园里,他们正在准备晚上的烧烤音乐会。

焦棠洗了脸化上淡妆,下楼没看到齐礼和丁晨。

席宇那边准备差不多了,只剩下烤。焦棠过去帮忙装架子鼓,突然被高个子染蓝头发一脸拽酷的男孩喊了一嗓子,“不懂别乱碰。”

焦棠愣了下,抬头看向那男孩,隐约记得他叫顾子恒。

一向好脾气的席宇站了起来,拎着铁签子,虽然脸上还是笑,语气完全不一样了,“你可以质疑她任何东西,唯独不能质疑她的专业。”

席宇烦焦棠是他的事,外人敢碰焦棠他第一个护。

顾子恒拧了眉,看向焦棠。他今天见焦棠第一眼就看她不顺眼,不知道这是谁,无名无姓跟他们一起来录节目,他看不起这种来蹭热度的糊咖。

焦棠也没有扭捏,大方地把鼓摆好,插上电源。

夕阳光是金色的,穿过树梢落到花园里,跳跃到焦棠那张清冷的脸上。她瘦长的手指握着鼓槌潇洒地转了下,她的腕骨漂亮,瘦而修长,敲下了第一个声音,随即密集的鼓点响了起来。

跟拍的摄影师这才反应过来,给她推了个近镜头。焦棠姿态松弛,游刃有余。她扬起了头,发尾在空中一甩。她随着鼓的节奏,唱出了一个陌生而好听的曲调。

焦棠的音色极其优越,干净清透。纯纯的清唱,在这种野地,没有任何修音甚至都没有收音设备,她是原声荡上了天空,一个人一个鼓唱出了一场音乐盛宴。

年轻一辈的歌手需要舞台需要修音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才能唱歌,她就这么轻松地张口就来。

焦棠的实力相当的震撼,连导演都围了过来。

吉他是突然合了进来,焦棠抬眼猝不及防看到对面的齐礼。他穿着白色T恤,白色休闲裤子,歪戴着白色渔夫帽,姿态散漫地倚靠在野餐椅上。怀里抱着她的吉他,修长的腿恣意地横放着,黑眸注视着她,手指拨着吉他。

他们在音乐上的默契不需要说话,拿起乐器,他们的世界便相通了。那是一种灵魂上的契合,百分百的匹配率。

席宇放下手里铁签,抽纸擦手,拿起了他的贝斯背到了身上。

他是音乐人,他不是厨子。

虽然他如今大部分时间只能在屏幕前做厨子,可他血液里流淌着的是音符,他的音乐梦从来没有灭过。

没有交流,没有指挥,他们的乐器默契地合到了一起,成了一首熟悉的旋律。这个旋律的名字叫《我会死在明天》,齐礼十七岁写的歌,他的成名曲,曾经红遍大江南北,发行就破亿。

这首歌是十年前的今天,齐礼坐在长源镇那片废墟里写的。当时他们什么都没有,工作室被砸了,鼓坏了,吉他碎了,焦棠用手机里的架子鼓乐器软件,给齐礼配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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