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已经晚了,那沙包滚落在纪云蘅的边上停下,被她一个箭步冲上前,抓起沙包扭头就跑。
鬼鬼祟祟等了许久,就是为了这一刻。
纪云蘅一口气跑出老远,身后的小孩追不上,眼看着沙包被带着远去,坐在地上大哭起来,引来了爹娘的安抚,说不过是捡来的东西,等去了集市再给他买别的之类的话,不过很快被纪云蘅跑在身后,听不见了。
这个圆滚滚的沙包,其实是纪云蘅自己做的。
她将几块旧衣裳裁下的布缝在一起,里面灌满了沙,再串了几条细绳子编织成的穗子,就成了一个简易的玩具。前几日上街的时候她拿在手中玩,不慎掉落在路边被那小孩给捡起来,纪云蘅上前讨要,却被小孩的父亲凶了一顿,她害怕挨揍,也没敢继续要。
这几日她日日早起,终于在今日逮到了机会,拿回了她自己的东西。
虽然已经被踢得脏兮兮的,但纪云蘅不介意,她回去洗洗就是了,失而复得总是让人高兴的。
她一路小跑,深入集市之中,在街尾处停下——那里已经站满了人,皆是排队来买猪肉的。
见了纪云蘅,善谈的妇女笑眯眯道:“小先生,今日倒是来得早。”
纪云蘅并未立即回答,先是蹭了蹭鼻尖冒出的细汗,再喘了两口气,这才望着那说话的妇女,慢吞吞地回答:“我每回都比薛叔来得早。”
旁处的几人跟着笑了,一道埋怨起薛久为何还没来。
正说着,人就到了。
薛久是个魁梧的汉子,四十余的年纪,一身腱子肉,是这条街上有名的屠夫。
他不养猪,只卖猪,且还是卖一日,休四日。按理说没有这样做生意的人,但薛久偏偏如此,概因他的猪肉是要从外地买来,这一来一回的时间,正好是三日半,再余下半日杀猪分肉,于是也只能四日一开张。
他的猪肉也不知是从哪买来的,与泠州当地不同,皮毛并不是黑色的,反而是浅浅的粉色。吃起来不仅软嫩,还没有半点肉腥味,因此就算他的猪肉比别家的贵一些,也还是极受欢迎,每每到了卖肉之日,这地方就早早站满了人排队等候。
薛久在集市城租了个小铺子卖肉,却大字不识一个,于是雇了纪云蘅当他的账房先生,负责记账,这也是为何那些人称纪云蘅为小先生。
纪云蘅今年十七,肤色润白似玉,猫儿一样的眼眸像是被浓黑的墨汁染过一样,与白皙的肤色相称,是单看一眼就让人觉得漂亮的模样。她左眼角下面一颗黑色小痣,平添些许精致,长发如上好绸缎一般,简单系个发带。身上是竹青色的长裙,如同刚劈开的竹笋,水嫩得令人眼前一亮。
这样模样标致,性子又温润的姑娘,又写得一手好字,在寻常人家之中已经算是顶天的条件了,年龄一到,怕是门槛都会被媒人踏破。
然而多来薛久这里买几次肉的人都知道,这小姑娘是个脑子有些问题的。
她记账的时候瞧着还算正常,若是停下来,大部分时间都在发呆,时而自言自语,若是有人与她搭话,她反应也极慢,回答更是大多时候都对不上别人的问题,时间久了,自然也就没人将说亲的心思打在她的身上。
薛久推着车来,众人一哄而上,已经开始争抢猪肉了。他与旁人闲说了几句,来了纪云蘅边上,笑着说:“佑佑今日这身衣裳好看,瞧着精神。”
纪云蘅往前两步,说:“薛叔,我今日又比你来得早。”
“好,今日的十文还是你的。”
这是薛久雇佣纪云蘅时定下的规矩,每次开店卖肉都会额外备上十文钱,若是纪云蘅来得早,那十文钱就是她的。
许是薛久每回开店都要准备很久的猪肉,所以基本是纪云蘅来得早,十文钱总是落在她的手中。
薛久边笑边开了小铺子的门,先是搬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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