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不必急于回应,今日先将新衣裳试试,瞧瞧合不合身。”
纪云蘅从头到尾没说一句话,被秋娟带去试了新衣。
是鲜艳的桃红色,衣料比从前的摸起来好了些许,但也没好到哪儿去,大小倒是合身。
十七八岁的姑娘,正是亮丽的年纪,这些鲜亮的颜色不管怎么穿都好看,纪云蘅换上之后王惠就笑着夸赞,又送了她一根木簪,簪子头挂着红色的绒花。
“回去好好想想。”王惠将簪子插在她的发上。
纪云蘅木讷不应,王惠也并不计较,温和地拍了拍纪云蘅的肩膀,然后让她穿着新衣回去了。
人还没走远,秋娟的声音就飘过来,“夫人,大姑娘哪里懂这些,何须问她,定了亲事将人嫁过去就是。”
“你懂什么,这傻子到时候不愿意闹起来,丢了老爷的脸面才是坏大事呢……”
纪云蘅回了小院,赶忙烧水沐浴,将新衣泡在水盆里,收拾完之后天色渐黑。
她将今日刚洗干净的小狗抱起来抚摸,小狗的毛蓬松柔软,两只耳朵耷拉着,粉嫩小巧,雪白的毛不含杂质,极为漂亮。
纪云蘅把它抱在桌子上,它就乖顺地卧下来,静静地陪伴着主人。
房间昏暗,纪云蘅点上灯,提笔写字。
太阳落下地平线的一瞬,许君赫睁开双眼,正听见耳边传来纪云蘅的声音,在极近的地方。
许君赫已经习惯了,显然在白日里,这小姑娘经常将小狗抱进屋玩,有时候许君赫穿过来,不是在床上,就是在桌上,要不就被她抱在怀里。
即便是再凶戾的叫喊,纪云蘅也从不生气,吵得厉害了,她才会将许君赫放回院子里。
眼下,她正伏在岸边,烛灯给她的侧脸轮廓勾上一层金线,她提着笔,正念念有词道:“张家的第三子,虽是庶出但文采好,王家的嫡子虽平庸,但性子温和好相处,年纪大些也懂得疼人,西城木材家的少爷是独子,前两年结过一门亲,妻子没福气,没多久就病死了,也没留下个一儿半女……”
纪云蘅正认真写着,余光看见小狗站了起来,便转头,用笔杆点了点小狗的鼻子,轻声问,“学学,你说我选哪一个好呢?”
许君赫偏了下头躲闪,耳朵也跟着抖了一下,心中骂声一片。
就这么几个歪瓜裂枣,也值得她如此认真挑选?这番说辞根本不是能从她这个半傻子口中出来的,想来是白日里有谁将她喊过去说了这些。
在如此不受待见的家中,能给她择什么好亲事,不外乎是一些明面上还看得过去,实则一团烂泥的夫家。
若是能开口,许君赫会建议她选择削发为尼,免得嫁过去受罪。
正想着,却见纪云蘅忽然搁了笔,发着呆不知想些什么。
房中静了片刻,才又听她的声音响起来,“你说,那皇太孙究竟是什么人物呢?为何他来了泠州,身边的所有人都会说起他?”
许君赫瞥她一眼,并未有什么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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