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受害人有激烈的打斗,这是证据确凿并且你已经供认不讳的事实。而且现场还有一把有血迹的刀具,指纹结果显示,右手中指和无名指都是十八点重合,这是在法庭上完全站得住脚的证据。”刑柯把现场图片展示给他看。
“你想让我说多少遍?”贝缪尔把脚搭上桌面,“当时我在花园里救江菱,她差点也被歹徒杀了,房间里发生什么事我都不知道。”
“我必须提醒你,这只是你的个人说法。江菱本人没有提供这段证词,而朝梦思女士也说她正在屋子里,对外面的情况一概不知。”
“真是可怜。”刑柯的语调似乎饱含同情的笔墨,对话忽然偏离正常刑讯的范围,“你自己的姐姐都不愿意替你作证,恶贯满盈的你,现在已经走到众叛亲离的地步了,坦白从宽,连这点觉悟都没有吗?或者相比监狱,你应该先进美沙酮戒毒诊所。”
“你知道吗Cain?”白炽灯照在他发亮的青色头皮上,刑柯转着笔看他,好像用那种发狠的眼神,已经把他赤身露体吊在绞刑架上了,“You just look like a…”
他的嘴唇张成一个圆圈:“Ho.”
这说的是Whore,娼妓。
贝缪尔露在外面的脖子上暴起青筋,攥起五指,下一秒一拳就可以打进他嘴里。
可是这时,一只戴着白色手套的手搭在了贝缪尔的椅背上。
陆赫也许是刚从法医科回来,口罩还没有摘,胸口别着一根方笔尖的钢笔,对刑柯打了一声简短的招呼,开场白是一句完全不相干的话:“你刚刚是怎么来这里的?小露。”
贝缪尔听到他还是用这个称呼,眼睛上的压力绷带好像一下子松掉了,好想淌流泪,好一会才不让自己耽溺在悲伤里,饱含讥笑:“我出门买个水,这傻逼就给我拷这来了。”
“我向你出示了中国当局的批文。”刑柯看着的是陆赫。
陆赫拉了一张椅子,和刑柯面对面坐着:“那么我可以理解成,你已经对我的委托人实施了刑诉中最严厉的强制措施——附条件逮捕吗?”
“对,附条件逮捕。”刑柯没再看他,两道渐渐变细的眉尾挑了起来,“我说了有批文。”
“请问附条件逮捕的原因,是你已经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还是确定经过进一步侦查能取得定罪所必需的证据?”
陆赫顿了一下,继续平静地说下去:“或者你没有必要再去检查一遍,我现在就可以确定中国的批文里绝对没有这一条许可,因为五年前的十二月份,附条件逮捕已经在中国的司法体系中废止了。所以鉴于你刚才已经承认的事实,我有权提起上诉,你已经违反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的逮捕条件,严重限制我的当事人的人身自由。”
贝缪尔的心像肥皂泡那样爆开,变成彩色的碎片散在空中,半张着苍白的嘴唇,怔怔地望着他。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规定,对在公检法机关行使职权时,侵害人身权利的,作为错误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全权责任人,并且我不排除你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其他侵权行为。”陆赫的每一句话都冷光闪闪,特别犀利,不多一字,不少一字,整齐得好像经过索引编目、归档存放的书籍。
“够了陆赫,给我下套下够了吗?”刑柯打断他,“我们都很清楚到底怎么一回事,所以省省你的三寸不烂之舌,从这里出去,老同学一场,我不想和你对着干。”
“你没有权利让我离开。”陆赫的眼神亮得好像燃烧的太阳,“我猜测,你刚才并没有当我的当事人说出完整的米兰达警告,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侵犯了他的沉默权,所以无论今天获得任何证词,都不能作为呈堂证供。”
“小露,你记住。”陆赫垂下眼皮,温存的声线和刚才完全不同,“你永远有权利在接受警察询问之前委托律师,律师可以陪伴你接受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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