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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他随身携带的值钱东西,包括西装和手表全都是别人送的。家里布莱恩亲自买的PS3已经快要落满一层灰了,去年六月份发行的鬼泣三只打了个开头,他还收藏了很多影碟和古典乐黑胶唱片,不过也不算是此道专精。

除此之外,因为住在英国,布莱恩跟风看过几场足球比赛,05年四月份切尔西时隔五十年提前拿到联赛冠军的那场赛事他去锐步球场看了现场,尽管场上的球员他一个都不认识,但他好歹认得切尔西的主教练穆里尼奥,再加上到的早,他还成功要到了对方的合影与签名。

这件事给布莱恩留下的印象比较深,主要是有种次元壁被打破的玄妙感。

……

由以上种种可见,无论穿越前还是穿越后,布莱恩都是个自控力很强的现充。他在不耽误正事的情况下什么领域都接触过一点,什么都钻研得不深,因此尽管上辈子经常和朋友去电影院,却连蝙蝠侠大名都记不住。

不过这也没有妨碍到他与人交流相关话题。

很有意思的一点是,当其他人发现像布莱恩这样的人,竟然和他们玩过同一个游戏、看过同一场比赛或追过同一本小说时,往往会感到惊讶并表现出非同一般的热情。

于是布莱恩就能轻而易举地结识各个方面的大佬,然后和那些有着不同性格不同爱好的人打成一片。

**

说回现在,总而言之,布莱恩对自己的社牛属性和土豪程度有认知,但不多。他习惯了在‘工作场合’利用自身的种种优势达成目标,却不觉得自己在工作之外有什么地方值得特殊对待。

可是在旁人眼里,这种如发光体般与周围格格不入的感觉其实非常明显。

劫匪早就注意到布莱恩了。

他觉得布莱恩不仅是只外地来的肥羊,而且是难得落单的肥羊中的SSR,若是这一票忍住不干,他往后数年睡觉前都会忍不住睁着眼睛责问自己:

你放过那么好的机会,是不是傻逼?!

可见犯罪是一座围城。

城外没动手的人觉得自己傻,城里动过手的人八成也在后悔。

起码劫匪很快就后悔了。

布莱恩没有将自己的手表摘下来给他,而是很痛苦地问:“你们哥谭人都有这么强烈的家乡荣誉感吗?”

为什么抢劫之前还要先报出地名?

有没有考虑过隐姓埋名离家出走的人的心情?

“Dad,我们待会再聊。”

他不等邦德回话就把电话挂断了。

劫匪倏然间觉得有哪里不对。为了压抑住心中那股不详的预感,他握紧手槍,声音干涩地调笑说:“你的手表难道是电话对面的人送给你的?他是你糖爹?不然也给兄弟介……”

布莱恩不等他说完,干脆利落地夺过手槍,顺势将劫匪的头往金属座椅上用力一敲。

砰地一声,等人晕过去以后,布莱恩对着面前的‘尸体’说:“不好意思,他的要求向来比较高。”

公交车还没来,看这样也没法乘坐公共交通进入城市了,布莱恩纠结了一下,选择报警。

他知道哥谭警局已经被法尔科内麾下的黑手党控制了,但无论如何外国游客遭遇抢劫这种小事,他们也应该帮忙处理……吧?

又等了将近半个小时,一辆姗姗来迟的警车才停到布莱恩面前。

陌生的警察打着哈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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