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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洛里:“那就挑选一个伦敦附近人少的地方,我提前叫人清场。”

邦德转过身对Q说了个地址。

Q没有立刻行动,而是定定地注视着邦德的眼睛。这双眼睛的颜色和布莱恩的太像了,让他产生了一种错觉:布莱恩正透过邦德的双眼鼓励地看着他。

‘你听他的。’年轻人无声地说,‘我没关系。’

半晌,Q若无其事地收回视线问道:“抱歉,你说哪里?”

邦德重复了一遍地址,Q在卫星地图里查了查,发现那是一栋位于伦敦郊外的花园别墅,四周地广人稀,的确适合提前做埋伏,也不容易伤及无辜。

“这是什么地方?”Q有所预感地问。

“布莱恩的家。”邦德回答。

第164章

布莱恩已经很久没有回过位于伦敦郊外的房子了。

工作时他要么人在外地, 要么住在伦敦市区的单身公寓,只有放长假时才会回去看看。

詹姆斯·邦德雇佣了一个名叫金凯德的老人定期过来打扫灰尘、剪除杂草。

邦德小时候住在位于苏格兰高地的天幕庄园,金凯德是那的猎场看守,后来邦德的父母登山时意外身亡, 十一岁的邦德从苏格兰搬到姨妈家。

自那以后, 他再未联系过金凯德, 直到为了布莱恩买下伦敦郊区的房子以后,邦德才在寻找可靠的园丁时想起有这么个人。

金凯德为人忠厚, 一直默默为邦德家族打理着天幕庄园,听闻詹姆斯·邦德的近况后欣然接受了这份新工作, 每个月他大概要在伦敦住三个星期, 再回苏格兰住一个星期。

邦德赶到家中时,金凯德正在喂马。艾尔莎已经是一匹中年小马了, 比邦德印象中高了一大圈,肌肉结实,眼睛黑亮有神,显得威风凛凛。她金色的鬃毛上还留存着布莱恩上回给她编的麻花辫。

“金凯德!”邦德招呼老猎场看守,“很久不见!”

“很久不见, 詹姆斯。”金凯德高兴地走过来拥抱他, “你放假了?能在这里待多久?”

“我只待一小会, 金凯德,不过我需要你帮我个忙。”

邦德说,“你带着那匹马暂时离开这栋房子。”

金凯德吃了一惊:“为什么?我要带她去哪?”

“随你便,我有些工作要做。”

金凯德敏锐地从中嗅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气息。他倾斜身体,看向站在邦德身后的钱班霓:“这位女士, 您是……?”

M的秘书长钱班霓露出无懈可击的微笑,同他握手:“我是詹姆斯的同事。”

自从钱班霓听从M女士的命令对邦德开枪、致使后者身受重伤差点死亡后, 她已经有将近一年没出过外勤了。

天知道为什么邦德会突然决定选她做自己的临时队友,钱班霓对这个任务起因心知肚明,所以她其实一点都不想参与。

虽说干这行偶尔不得不做出一些违背良心的事,但那也有程度轻重的区别,让詹姆斯·邦德把布莱恩骗回家就属于超过了钱班霓心理承受能力的那一档。

若是她没有参与其中,还能咬咬牙假装视而不见,现在好了,托邦德的福,她直接坐在VIP席位上成了加害者之一。

金凯德并未察觉到钱班霓的纠结,他放下手说道:

“好吧,我这就带走艾尔莎,不过我们不会走得太远,如果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可以叫我。”

邦德敷衍地点点头,金凯德想了想,补充说:“我也很长时间没见到布莱恩了,要是你们两个都能在这该多好,他上次回家时还说过想念你。”

钱班霓愣了一下,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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