浆,或红或白,染脏了她的衣裳。
秦菀只作未觉,抱起那头颅,手中的刀又赐下去,沿着头皮一下下地划,然后放下刀,又一下下地剥。
就像是……
就像是剥柚子。
她不知剥了多久,终于将那颗头颅剥净了。皮被丢在脚边,只余一颗头骨托在手里。
她眯起眼睛,认认真真地端详那颗头骨,端详了许久才真真切切地让自己相信,一切都结束了。
——她杀了他,而且将他剥成这个样子。
——据说死无全尸的人找不到投胎的路,那他应该再也不能往生了吧。
她素手轻托着那颗骷髅,忽而发出了笑。一声又一声,一声比一声畅快。
结束了,都结束了!
都结束了!
爹、娘、祖父、哥哥……你们看到了吗!
唐榆,你看到了吗!
都结束了!
她直笑出了眼泪。
她不自觉地将骷髅举高,不顾残余的血点滴落在脂粉精致的娇容上,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它欣赏。
满屋辉煌的灯火将她婀娜的身影投在窗纸上,多像个修炼成形的妖啊,正望着她修道路上所杀的最后一个凡人在看。
从此以后,她的手再也不必沾染人命了。
都结束了!
她的笑音一声声地在院子里回荡。
作者有话说:
差个尾声,我觉得我今天就能写了
这样明天就能开始更唐榆的番外了,正好明天是唐榆的头七(雾)
不过大家别等,万一写不完,这两句话就不作数了!
第114章 尾声
笑过之后, 秦菀想起身时才发觉自己已筋疲力竭,起身时气力不支, 险些栽倒在那脏兮兮的血里。
她扶着床沿, 好歹撑住了,拾起地上那张皮,跌跌撞撞地走到桌边, 打开金箱,将金箱放了进去。
她本没想在割下他的项上人头后再将皮骨分离,只想着把这头颅祭到秦家亲眷的灵位前便可。
可后来,她失去了唐榆。她在唐榆临终前向他承诺, 会为他报仇。
那么哪怕唐榆说不必, 她也还是该给他一个交待。
所以,她要将这皮奉去秦家亲眷的灵位前, 因为这皮依稀还能看出齐轩的长相, 他们在天之灵见了,便知她为他们报了仇。
至于那骷髅, 她用大红的绸缎包了,打算送去唐榆灵前。
唐榆一贯信她,哪怕只一颗头骨看不出样貌,知晓她告诉他这是齐轩, 他自然会信。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