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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全然没了力气,只能轻轻推他肩膀。

“我想休息一会儿。”

起初沈西淮恍若未闻,后来稍稍放开她,让她靠在自己怀里休息。

静安歇了一会儿,她将手抽出来,而后一路向上,停在他喉结上,再去摸他精短的发,有些扎手,但她仍然摸了几下。

他似乎养了狗狗,并且在带着狗狗去剪毛的时候顺道也给自己理了一回。

静安喜欢狗,也喜欢爱狗的人。

她低头看回沙发上的书,作者布努埃尔曾拍过一部电影,叫《一条安达鲁狗》,但就像鱼香肉丝里没有鱼,影片里也并没有狗。在她夹了书签的那页上,布努埃尔也直言,在众多瞎子中有一个人他不太喜欢,那个人就是著名作家博尔赫斯。而这枚书签的透卡里封着一片干燥的玫瑰花瓣,旁边是她写的一行小字:他们的余烬像一朵迷蒙的玫瑰。

恰好就是博尔赫斯的诗。

在高中时期,她曾经在三套书签上抄过博尔赫斯的《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书签被她夹在读完的书里,那些书有的留在家里的书架上,还有一部分还给了校图书馆。

她很快回神,抬眸去看身前的人,两人离得很近,她可以清楚看见沈西淮的眼睫,他嘴唇有些干燥,她想用指腹去摩挲,忍住了。

转而用自己的嘴唇去湿润他的,她一下一下吸着,像在吸一颗爽口解渴的果冻。手也往他身上去。

她再次感受到了沈西淮的生理反应,很快被动地躺到沙发上,那本硌人的书也被他丢到了地毯上,于是静安只能完完全全地感受他一个人的硬度。

手机在刚才的混乱中被她放在了木桌上,此刻发出吱吱的响声,多半是实习生的电话。

她再次推了下身前的人,在她断断续续解释之后,沈西淮才肯退开,起身去替她拿手机,她伸手去接,却见他在拿起的那刻,直接将手机往更远的单人沙发上丢了过去。

等再俯身过来,沈西淮的吻愈加激进,也仍旧不局限于印在她的脸上。衣服从始至终都穿在静安身上,但沈西淮那双练过贝斯的手就足够让她舒服,甚至是愉悦。

静安在喘息中忽然想起那个思考过的问题。

如果身边的人是蜻蜓,是孔雀,是雨,那么沈西淮是什么?

静安去摸他的脸,他身上带着一种清新的香,像一颗刚从树上摘下来的柠檬。

沈西淮是一颗新鲜的柠檬。

而她对柠檬有多喜欢,现在对他就有多上瘾。

后来实在太累,被他抱到床上后很快睡了过去。

旁边沈西淮却始终睡不着,只好拿出手机。

他想起什么,给沈西桐发消息:“binbin在家里,你回去看下。”

沈西桐立时三刻回复:“拜托!我在出差!刚跟苏津粤见上,还没开始谈恋爱!而且现在晚上两点!binbin早睡了!你怎么就这么缺德呢,二哥?!”

他看不惯这么多感叹号,只回:“binbin重要。”

“重要你还把他孤单一只狗放家里?”

他索性丢掉手机,旁边人呼吸清浅,大概是最近工作太累,睡得很沉。借着窗外一点微弱的光,他用指腹去描绘陶静安的脸部轮廓。

陶静安只想睡他,但他并不是。

他凑过去在她唇上碰了下,又忍不住咬了下。

静安模糊中感受到了疼,却睁不开眼。

隔天醒来,旁边人已经不在,她反应了会儿,到楼下找到手机,点开才发现昨晚的电话并不是实习生打来的。因为她没接,所以郑暮潇在那之后又发来了一条消息。

“这几天临时跟相宜出差,周天可能会晚,到时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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