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好多话想要说,想要对祈云说。
他要说他的不喜欢,他根本不喜欢元庭,根本不喜欢这样的生活。他对这所有存在的一切都感到厌倦,厌恶所有的束缚,也厌恶口是心非的自己。
姜仪想说,他反复打着草稿,在内心默念了千万遍。
现在追过去,还都不算晚。祈云看着面冷,其实是最心软,耳根子软的人。他的疏远和冷漠,都只是因为自己的不诚心,只要他足够真诚,他会愿意听的。
omega反复想,所以指腹不断摩挲。这是他从祈云那里学来的,一紧张或者思考问题,就会不自觉的做出这种动作。原本只是称不上逗弄的玩笑,不知不觉的,对他来说,竟然也变成了一件习以为常的事。
照着手机上的地址打车过去时,姜仪把自己伪装得很好。他在公共厕所的镜子面前整理仪态,像一名青涩的,等待初恋情人的omega学生。
他仍然记得那一天的天气,意大利没有下雪,空中的风也是温软的,乘着阳光的暖。
这是第一次,姜仪称得上有耐心,在路边飘着落叶的长椅,坐了一整个漫长的下午。
很落俗的,姜仪嗅了嗅衣衫领口的红酒气味。他还是止不住想,见到自己的时候,祈云会做出什么反应呢?姜仪唇角浮出点轻微的笑意,他垂着脑袋,目光落在年老失修的木质板凳,这上面掉了漆,是很旧的设施了。
应该会生气,然后拿着素来面对陌生人的态度,选择无视。或者用那张足够漂亮的,亲起来饱满的唇,说些他觉得难听和刺耳的话,用所谓的刺,将自己围起来。
其实祈云很像一只刺猬,或者一朵漂亮的月季。
多么奇怪的,也不算小的年纪。但他就是能够保持心头的那份柔软,有着近乎天真的澄澈,同尖锐的外表全然相反,浑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快来爱他。
有谁可以不被这份矛盾吸引?姜仪不可以。
他真的不知道要怎么做吗?爱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能力,而姜仪最擅长的事,就是学习。他知道,因为他很聪明。但他不去做,总在将人向外推远,这是他的愚蠢。
或许换一种说法,这是他自以为是的聪明。
姜仪从来都不是不懂,他只是残忍。他想的话,是可以做到滴水不漏的,毕竟祈云那么心软,那么好骗。
他甚至不需要姜仪多么坚定地去选择,就可以自欺欺人地被哄好——
“姜诗年来公司了,王家那个竞标是你让给他的?”对面的人语速有点急,像是偷跑出来,话音有些嘈杂,匆匆忙忙的:“你的办公室,他让人搬空了。你现在在哪儿,你爸在找你。”
可姜仪选不了他。
他站起身,骨节快要生生将手机捏碎。屏幕砸在地上,那边的人似乎还在不停讲,但姜仪已经不再听得进去。
他只能隐约听见熟悉的,alpha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好,不用送我。”
然后狼狈地,用力地蹲下身去。红酒的酒气掩盖了原生腺体的信息素,姜仪庆幸起自己的多此一举,就算祈云路过,也只会觉得自己是个醉倒街头的陌生omega。
他不会知道自己突如其来的造访,也不会知道,离开他的姜仪,过的一点儿都不幸福。
胳膊怎么能拧的过大腿,迎接姜仪的,只有不再属于他的办公位,和那张同自己有着相似脸庞的alpha的嚣张眼神。
那是姜震云的私生子,又在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