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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应琢耐人寻味地停顿了一下,然后继续说,“但现在不一样,我跑出来了啊。”  作者有话说  不确定,怎么感觉有人话里有话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第7章 方应琢的缺点  这场雨没下多久,急匆匆地开场,又潦草地收尾,当天下午就停了。  回到商店之后,我继续看店,而方应琢在雨停后拎着相机出了门,说准备在粟水镇拍一些照片。  我这才想起方应琢来粟水的任务之一就是拍毕设。昨天我无意中看到了方应琢的学生卡,他就读于R大新闻系,我以前也翻过各个大学的招生简章,知道新闻系在R大的评级为A+,从学科方面来讲甚至超过了分数线更高的P大。  日落时分,方应琢才从外面归来。夏天昼长,将近晚上八点才堪堪天黑,方应琢进屋,我锁上大门,跟他一起上了二楼。  方应琢放下相机包,从另一个背包里拿出随身携带的小镜子,我适时地给他开了灯,方便他看得更清楚些。  方应琢将自己的领口向下扯了扯,从镜子中看到一大片醒目的绯红。  方应琢伸手碰了碰,叹气道:“山里的蚊虫好多啊……才出去一趟,感觉现在浑身上下全是蚊子包。”  我点头:“这边确实是这样。你这种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招蚊子喜欢。”  我看了看方应琢露出来的皮肤,断定就是被蚊子给叮的,没什么大事,只是会很痒——山里的蚊虫不仅多,还特别毒,叮出的包不仅又红又大,还会痒得人半夜睡不着。  但也不是没有办法。我去给方应琢拿了一个巴掌大的小罐子,里面是深绿色的药膏,“你涂这个,能缓解不舒服。”  方应琢将信将疑地接过,拧开了盖子。  这是我与方应琢同居的第二天,他已经不再像昨晚那样羞赧,接受了自己正在与人共处一室的事实。也许方应琢真的很需要立刻涂药,他直接 月兑|下了他的上衣——好家伙,前前后后红了一片。  方应琢有些崩溃:“怎么穿着衣服还会被咬成这样?”  我没忍住,噗嗤一声乐了:“我也是第一次见有人这么惨。”  方应琢用指尖沾取了一部分药膏,涂在自己看得到的地方。  然而后背上的地方多少会有一点费力,方应琢试探性地看向我,问道:“秦理,可不可以帮我个忙?”  我走近方应琢,方应琢的一切在我眼前一览无遗。他肤色浅,就连……常人会堆积色素的地方都要颜色浅些。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不偏不倚地注意到了这个,明明昨天让他别拘束的人是我,现在更束手束脚的那人竟然也是我。  好在方应琢只需要我帮他涂后背。  不然我真的要义正严辞地拒绝他!  方应琢转过身去,背对着我,“麻烦你了。”  “小事。”  我没再多说什么,手指抹上一点药膏,找到方应琢后背上泛红的痕迹,轻轻地涂上去。  “啊,”因为我的触碰,方应琢竟然小幅度地抖了一下,“好痒……”  “抹完就不痒了。”我说,“很快就好。”  微凉的药膏逐渐在我的指尖融化,而方应琢的肌肤同样带着一股凉意,没有被夏日的暑气沾上半分。中间那道深深的背沟将 身区 体一分为二,一半隐匿在昏暗中,一半暴|露在光线下。  说来还真是难以置信,我昨夜不过是无意一瞥,看见了方应琢的后背,今天就变成了亲自确认手感,如我想象中的一致,光滑、细腻。  方应琢的感受与我截然相反,他的声音那么轻,“秦理,你的手好热啊。”  尽管他背对着我,我却好像已经想象出了他的表情。他也许微微皱起了眉,会显得比大多数时候生动一些。  “因为我体温高吧。”我回答他,“也许是你体温太低了也说不定。”  涂药终于结束了。方应琢换上居家服,而我去了盥洗室冲凉。明明早晨已经冲凉过一次,一整天下来也没出汗,这时候做这个举动显得有些多此一举。  可我现在格外不想与方应琢共处一室,只好换个房间了。真是好笑,这本来是我的家,怎么就变成了我避着他?  就在我将肥皂涂满全身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一个问题——我一个双手不便的人都能轻轻松松够到自己的后背,方应琢一个手长脚长的大男人有什么做不到的,我也不是没被蚊子咬过后背,涂药一向都是自己来,方应琢到底怎么回事?  胡思乱想了一通,也没什么头绪,毕竟我又不会真的去质问他。  随即,我又发现了新的问题,比刚才的问题严重百倍千倍——  某个不可言说的地方,不知什么时候慢慢抬起了头。  竟然还有愈发精神抖擞的趋势……  这种事情发生在我身上的概率,绝对不亚于出门买彩票中了一千万大奖。一直以来,我甚至以为我那里有什么障碍……  额头抵在墙壁上,我低声爆了句粗。  该死。  幸好这种异样的感觉没有持续太久,我堪称手忙脚乱地洗完了澡,回到卧室,又险些同手同脚地爬上上铺。  方应琢正坐在下铺写日记。这年头用纸笔写东西的人已经不多见,方应琢还要更老派,他用钢笔,尖锐锋利的笔尖划过纸面,发出悦耳的沙沙声。  我大致辨认出他的字体,棱角分明,笔画险峻,像瘦金,为了方便日常书写做了些改动,很美观。  正经人谁写日记啊?我不禁想。  但我又想到方应琢说过,就连他的卧室里都有监控,也许写日记正是为数不多的用来宣泄情绪的方式。  我与方应琢刚好相反,我从来不用纸笔记录关于自己的事情。在社交平台上,一个人发布一则讯息,只需要点击一下删除键就可以抹去,而销毁纸制品就要费事的多,撕碎、烧尽,这样倒也罢了,如果落在了其他人手里,那和当众 衤果 奔有什么区别?  我对展露内心有种本能的抗拒。  不过人生总有例外。读高中的时候,我有过一个笔友,记不得写了多少手写信。当时有这样一个活动,高校大学生给山区孩子寄信,我们以班级为单位,每个人都收到了一封信,书信那端的人来自不同学校,而我刚好随机匹配到了那个人。  我们不知道彼此的本名,互相寄信用笔名交流,对方叫非北,而我叫逐青。甚至我连非北的性别都不知道,但毋庸置疑的是,非北是我遇见过最投缘的人,让我发现原来聊天也可以变得很美妙,下笔与对方交谈这件事也变成了某种乌托邦。  绝大多数人写手写信只是图个新鲜,互相来往一两封之后就杳无音信,只有我和非北坚持了下来。  那段时间里,我不敢让秦志勇知道这件事,怕他耍酒疯把我的信全部撕碎,所以我将收信地址改成了七月旅馆。  每当红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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