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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啵儿这么爽的事?爽得好学生都想骂人,好学生想犯罪。

孟野的嘴唇不算厚,但特别有弹性,尤其上嘴唇有个挺立的唇峰,平时看着不显眼,真亲上去能把人五脏六腑的火都给点着,恨不得当场吃了这东西。

这可能就是狐狸精的天赋吧,庄绍绝望地想,自己大概是玩完了,只是亲一亲就感觉喘不上气,这要哪天拼刺刀还不完蛋?

稍微停顿过后,他轻轻下压,卡着角度磨一下再微微松开,感觉到孟野有一个向内吸的动作,大概是缺氧。

……

要命。

他快叫救护车了,心跳直上一百八。

他用两只手把孟野的腰箍住,把对方整个人搂在怀里,生怕被人发现然后夺了去。孟野一开始有些熏熏然,后来就歪着头靠他身上,耳廓磨蹭着他的侧脸。

“我能再亲你一回吗?”庄绍压低声,哑得自己都快听不清,“刚才没尝明白,怕过后忘了。”

老话说事不过三,所以还有一次机会。

孟野不吭声那就是同意的意思。

庄绍脸灼烫,呼吸混乱,人都开始不清醒。这回他胆子大了很多,抱着孟野转了个向,把孟野的身体压在墙上,感觉孟野的腰柔软好握,感觉自己在欺负一个无力反抗的人,罪恶又刺激,太阳穴的血突突直涌。

他盯着孟野,忽然孟野的唇微微分开了,他急忙亲上去,严丝合缝,辗转数秒后停止,心嘭通嘭通地跳。他尝到孟野嘴角残留的白酒味道,感觉那两瓣软唇像外套一样把自己包裹了起来,又像有魔力,吸引着他更进一步。

他都不敢呼吸,唯恐打乱了节奏。

孟野的唇还没合上,中间开着一条窄缝,像开着一道门,诱引着邀请他进入。庄绍心一横,闭眼探入一点舌尖,触碰到硬物的瞬间险些失守,几秒钟失神后才反应过来那是孟野的牙齿,细密的、整齐的牙齿。

但庄绍不能也不想再深入了,那样太无耻,太不尊重孟野。他是混蛋,但还不至于做到舌吻那一步。他口中分泌出好多唾液,只能颤抖着收回舌头,最后吮了孟野上唇唇峰一下,退开。

孟野唇色殷红,表面还覆着不明液体,发型也凌乱了几分。

庄绍看着这样的他,看着他浓密的睫毛发呆,闻着他鼻腔呼出的酒味沉默,再沉默,接着牵起他的食指揉了一下自己的唇。

这种实感……

庄绍一边忏悔,一边回味。

我在欺负自己喜欢的人,庄绍想,我不是个东西,我混账王八蛋,在现代我就该社死,被同学们、街坊们的唾沫淹死,在古代我就该五马分尸!

我不是个东西,怎么做得出这种事。

我还没表白就擅自采取行动,我趁人之危,欺负孟野,也许我拿走的是他的初吻。他连姑娘的手都还没摸过,就先摸过我的嘴了,连姑娘的嘴都还没尝过,就先尝过我的口水了。

可是能怎么办?

我他妈就不是个正人君子!庄绍忽然自暴自弃。

我王八蛋,我小人行径,说不定这还是遗传,我就跟那个没见过面的爹一样,大脑受下面支配,自己管不住自己。可是刀架脖子上我也得说,我忍不住,我就是喜欢他,特认真,况且我会对他好的,他要天上的星星我都给他摘去!

庄绍一鼓作气,又拉起孟野的手揉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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