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大概就是真正的朋友了吧,都能从世子爷这里分到两勺饭呢!
不过有幸尝到了味的林彦却不比追风好多少,原本只是色香勾人,眼下色香味俱全了。这两勺腊肉八宝饭非但没有让他“尝过便罢”,反而多出了几分意犹未尽的感觉。
不知是腊肉好还是做饭的人手艺好,亦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不比寻常腊肉饭只有香和咸,这钵腊肉八宝饭的味道显然更为厚重。鲜咸中带了一点儿甜,咸甜这原本两道南辕北辙的味道聚在一起不但不冲,反而更突出了鲜的味道。
果然美味!林彦放下碗筷看向比素日里胃口好了不少的季崇言,心道:若那位姜四小姐每一道饭食的水准都似这钵腊肉八宝饭一般,这……还当真是如今世道崇尚“以瘦为美”的天敌了。
这姜四小姐的身形莫不会是这么来的吧!林彦看着独自一人吃了一钵腊肉八宝饭连一粒米都没给旁人留下的季崇言,突然有些担忧季崇言往后的身形了。
吃完放下碗筷的季崇言面不改色的起身出了门,今日吃的可比往日多了一倍不止,自要消消食的。
在经过默默咽口水的追风身旁时,季崇言却突然停了下来,对追风道:“让康伯驾着马车去金华多买些腊肉回来,今日吃了姜四小姐的腊肉八宝饭,记得还礼。”
说罢便负着手施施然的走远了。
望着季崇言离去的背影,自诩受过“训练”的追风默了默,想到那钵腊肉饭的来源,难得的违背了一回自幼受到的“训练”,腹诽了起来:世子爷莫不是贪嘴儿想要如此一直礼尚往来下去吧!
康伯去金华买腊肉至少也要一天一夜的功夫,再加上挑选什么的,没个两三日回不来。
那盛放腊肉八宝饭的钵被洗净之后就被放在了季崇言的书房里,一抬头便能看到的位置。
“这两日我走了走,打听了下关于夜明珠的线索,听闻那夜明珠最先是出现在一个名唤周老大的江湖山匪手里的。那一日,这周老大穿的一声破破烂烂的衣裳跑到嘉风轩道要见东家。这嘉风轩乃是宝陵首富方家的产业,掌管嘉风轩的方大小姐巾帼不让须眉,颇有手段,自然不是他想见便能见的。眼瞧着嘉风轩管事油盐不进,周老大也是急了,抬手就开了那只盒子。那日是阴天,盒子一开,里头的夜明珠发出朦朦的光,可将当时在场过来典当、赎当的客人都吸引了过来。”林彦说着看向季崇言道,“夜明珠这物件虽说寻常人难得一见,可因着其太过特殊,便是没见过的一见便知道这是夜明珠了。”
“嘉风轩收了么?”季崇言的目光从那只钵上移开,问林彦。
“没有。”林彦摇头,不过想了想,他又道,“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自然不会收,不过之后会不会收便不知道了。”
第四十三章 食鱼鲊谈八卦
“方家以倒卖起家,”在街上转了几日的工夫,关于方家的消息便已经套了不少了。到底是凭本事年纪轻轻登上的大理寺卿之位,不是靠祖上庇荫的关系户,林彦查案子一向有些手段,“方家起于前朝,当时宝陵城有个典当行的学徒方志宏凭借在典当行练就出的一双鉴宝的利眼走上的这条路。自古白手起家的,第一笔钱财不是靠半辈子的积累便是带了血的。一个典当行学徒一个月能有多少银钱?方志宏十三入行,二十离开,短短七年便是不吃不喝也攒不下一个开典当行的钱。所以,民间传言这方志宏开典当行的钱便是倒卖了旁人不敢沾的死人陪葬物起家的。”
“这些说法虽说只是民间传闻,没有根据,不过听闻宝陵嘉风轩确实时常有外头没有的宝贝,若不是胆子够大,怕是等闲寻不来的。”林彦说道,“所以我不觉得嘉风轩会就这般简简单单的放手。”
真要怕这个怕那个的也开不了典当行。
“所以,之后我特意查了查那个叫周老大的江湖山匪,他日常在宝陵、金华这一带山头混,混了大半辈子却混的不怎么样。似这等山匪日常刀头舔血的勾当,胆子和本事缺一不可,而他这两样却都欠缺了些,自是混的平平,有了上顿没下顿,日常穿的破破烂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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