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里一时人满为患,惠觉禅师等人自然也不能挤去厨房里“捣乱”了,便干脆在外头喝茶闲聊。
可到底不是熟人,出身相差又大了些。一方是多年行走于外、风餐露宿的苦行僧,一方则是自幼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长大的贵公子,自然没什么好说的。
不过好在林彦日常查案同三教九流的人都有过接触,还不至于冷了场面。
听着林彦和惠觉禅师在那里东一榔头西一锤子的扯佛法,季崇言两杯茶水下肚便借口出恭去了,待到回来,他也未走向林彦和惠觉禅师,而是径自走到了厨房那里,隔着打开的窗,看站在窗边的姜韶颜做菜。
女孩子手里的食材他虽然见过却从未吃过,毕竟鹌鹑这种东西在见惯了好食材的国公府厨子眼里属于卑贱之物。
不过女孩子却似乎喜欢的紧。
不仅喜欢,还能将卑贱之物做的上的了大雅之堂。
季崇言就这般靠在窗边,也未刻意避讳。姜韶颜也不在意,毕竟那个熏香都要用松烟斋的墨莲的小白菜自打生下来便是个贵公子。厨房里的烟火气与他无缘,便是喜欢吃,自有大把大把的厨子愿意钻研费尽了心思,愁秃了头发将吃食端到他的面前。
看惯了山珍海味,偶尔看看这等烟火气满满的吃食也是稀奇的。
姜韶颜心道这便是人性:一味的精细和一味的粗犷都会叫人腻味,粗中有细才是正解。
季崇言饶有兴致的看着姜韶颜将鹌鹑斩去头,颈,脚,用盐擦了一遍鹌鹑的全身,而后又倒了酒,加了葱段和姜片,放到一旁腌制了起来。
“这是什么菜?”季崇言饶有兴致的问姜韶颜。
姜韶颜抬头看了他一眼,一边检查小午切剁好做狮子头的肉,一边道:“糟香鹌鹑。”
季崇言显然没吃过这样下里巴人的菜,“哦”了一声,没有多言,只继续看着她做菜。
女孩子抿着唇,做菜的神情可以用专注来形容,瞧得出是当真喜欢。
他抱着双臂认真的看着,目光自女孩子只匆匆挽了个单髻的头发落到了她的眉上,不同于时下流行的淡眉,她的眉很浓,形状却娟秀,如玉的白,浓黑的眉,黑白分明很是好看。
眉下是她的眼,因着现今还略有些丰腴的身形,挤压的五官有些难以看清走向,不过眼上的睫毛却十分浓密,如小刷子一般投下大片的阴影。刷子似的睫毛之下是眼,此时她正垂着眼睑专注的看着手里的肉。
虽然看不到她的眼,可季崇言还记得她朝着自己望来时黑白分明的眸子,眼神妩媚却清冷。
一想至此,季崇言的唇角便忍不住勾了起来,看着女孩子的目光渐渐发亮
在他看来,她分明是极美的,可多数人总是将眼神聚集于她略丰腴了些的身形之上。
姜韶颜一点也不知道一旁隔着窗看她做菜的小白菜正觉得“略丰腴些”的她极美,只是在手上沾了芡粉,把肉定型成大圆子。嫩如豆腐的狮子头她已经做过了,所有步骤都烂熟于心,是以也开始神游了起来。
一旁的糟香鹌鹑是一道下酒的小菜,她不好酒便拿这个当零嘴儿小菜来食。
其实说起来,不管是前头的大靖还是眼下的大周,常人通常所认的猪肉也好、鹌鹑也罢,还有不少被时人认作卑贱之物的吃食她都喜欢的紧。
大抵就是喜欢这等接地气的吃食,似宝陵城里有名的黄记卤牛肉里的卤牛肉于她而言便容易干柴和塞牙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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