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思沅眼睛泛酸了,靠着他的背:“可是哥哥,我真的好喜欢他哦,怎么办,我控制不了自己的心,每天都想见到他,每天都想和他讲话,就连看到他搁在桌上的笔,我都会心跳加速。”
秦斯阳冷静地说:“别太表露了,男人不喜欢白送的。这一点,她就比你强。”
秦思沅知道他说的“她”是谁,不屑地轻哼了一声:“她算老几,也敢和我比。”
秦斯阳抿了抿唇,淡淡道:“苏渺可能有点自卑,但也不至于像你说的这样,她骨子里有股不服输的硬气。迟鹰第一天就选她当同桌了,对她印象应该不错。”
“笑死了!”秦思沅冷道,“你在开国际玩笑吧,就苏渺这条件,我要是她,就离得迟鹰远远的,省得丢人。”
秦斯阳笑了:“也是。”
秦思沅搂着兄长的腰,自信地说:“我喜欢他,我就是要让他知道。只要我坚持下去,哪怕他是冰山也会被我融化的。”
秦斯阳还想说什么,但感受着女孩自信而阳光的情绪,最后也只是温柔地回了一句:“你说得对。”
自卑的人才会伪装。
秦思沅自幼万千宠爱于一身,她开朗乐观,生命中全是阳光,和那些在角落阴影里踽踽独行的女孩截然不同。
他要好好守护她,不让她受一星半点的伤害。
闲云堂在这附近很有名,是专业售卖毛笔宣纸的店铺,民国时期的老牌子了,店内也收藏了不少书法墨宝。
苏渺一进店门,就被悬挂在最显眼位置、装裱精美的一副墨宝吸引了。
这字极有骨气,笔走龙蛇,笔锋遒劲又洒脱,一看就是大手一挥、一蹴而就写成的。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苏渺目不转睛地盯着这几个恣意不羁的大字,赞赏道,“好一个送我上青云!”
“小姑娘有眼光啊。”店主见她对这副书法感兴趣,笑意吟吟地走过来,“这副是我们店里的镇店之宝。”
“这多少钱啊?”
“这副字已经预售出去了,不然您再看看别的?”
“我不买。”苏渺抱歉地说,“只是感兴趣,问一问,不方便说也没关系。”
店主倒也客气,说道:“这副字,预售价少说五位数吧,如果有多位客人挑中竞价,还能更高。”
“写字…也能这么赚钱吗?”
“写得好,当然赚钱了。”店主欣赏地看着面前这副字,“练书法的人这么多,能到这种程度的,万里挑一吧。别说,这笔墨的作者年纪也不大,将来啊…无可限量。”
苏渺点点头,她也知道,书法这东西,还真是需要日积月累的功力,而且很考验心境。
像她,因为家里的条件,她一心只有高考,都没有时间练书法了。
艺术…都是富人的闲情,不是穷人的谋生之路。
苏渺也不再多问,来到笔墨区,挑选着毛笔。
果然如秦斯阳所说,这闲云堂的毛笔都是品质绝佳的好玩意儿,三百四百的比比皆是,还有上千的。
最便宜的基础款羊毫笔,都要一百二。
秦斯阳对这次语文作业完成的质量要求很高,但苏渺绝不会买这么昂贵的毛笔。
一切都要量力而行。
还是…去校门口的文具店看看吧,她那支羊毫笔用了一年多呢,也才30块而已。
这时,店主恭敬礼貌的声音传来:“您来了,这不就巧了,刚刚还有客人看中了您的墨宝,正和我说着呢。”
苏渺好奇地踮脚望去,隔着参差的笔排架,她和迟鹰锐利的黑眸撞了个正着。
是他?
那副极有风骨的“好风凭借力”,竟然是他写的!
少年侧脸轮廓犀利如削,骨相近乎完美,眸子如崖上孤绝的顽石绝壁,黑而亮。
苏渺的心跳顿时慢了半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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