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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洁癖,他讨厌一切的脏东西,讨厌看到血。

他的异常和变化,是沈暮朝对的母亲最先发现的,也正是这样,更加坚定了沈暮朝母亲和沈辰和离的决心。

最终,沈暮朝的母亲离开西北,带着沈暮朝去了青州。

虽然沈辰是战功赫赫的大将军,但沈暮朝的母亲清楚,自己儿子的怪癖其实是心理出了问题,沈暮朝的母亲不愿让沈暮朝留在沈辰身边,她放弃了将军夫人的尊荣,放弃了钱财,只要沈暮朝。

十岁这年发生的事,不堪又血腥,往后的每一天,沈暮朝都不愿意回想,然而,裴氏今天却撕开了一个口子,让这些不堪的回忆,尽数涌入沈暮朝的脑海中。

第二天早上,纪云窈用膳时,依旧不见沈暮朝的身影,“明绿,他人呢?”

虽然没有提名字,明绿知道纪云窈口中的“他”指的是沈暮朝,“小姐,姑爷上值去了。”

纪云窈慢悠悠“哦”了一声,从沈辰、裴氏被刑部的人抓走那天起,沈暮朝就不太对劲,一个人待在书房里,好像是在避着她。

秋光微凉,柿子霜红,府里后花园有一棵高大的柿子树,眼下正是吃柿子的季节,趁着还不到用晚膳的时候,纪云窈带着丫鬟和小厮在摘柿子。

小善也在,拿着长长的竹竿,纪云窈亲自摘了几个小灯笼般的红柿子。

纪云窈摸了一下,“哎呀,是硬的。”

“姐姐,硬的也能吃,放几天就好了。”小善道:“以前我在王家的时候,怕柿子被人偷,也怕柿子被鸟吃了,柿子还硬着,村里的人就摘了,堆到地上堆成一堆烘柿子,放几天柿子就会变软。”

纪云窈道:“这样啊,那多摘些,你给娘亲带回去,娘亲喜欢吃柿子。”

小善笑眯眯地道:“好,我也喜欢吃呢。”

小厮总共摘了一整筐的柿子,半筐被小善带回了永安侯府,另外半筐留在了府里。

小善临走前,纪云窈交代道:“柿子润肺生津,但不能过量食用,你看着娘亲,别让娘亲多吃。”

小善点点头,“我知道了,姐姐。”

送走小善,纪云窈蹲下来,想要挑一个软一点的柿子。

明绿走过来,“小姐,我来吧。”

纪云窈虽是侯府小姐,但也不是什么事都需要被丫鬟伺候,“我们一起。”

挨个按了按,纪云窈惊喜地道:“这个是软的。”

去按下一个柿子的时候,她眼睛一亮,“这个也是!”

明绿笑着道道:“还是小姐有福气,我摸了好几个人都是硬的,小姐一摸一个准。”

软柿子不多,半筐柿子里也不过五六个,纪云窈留了两个,给伺候的丫鬟们分了两个,剩下的两个,她想了想,“姑爷可回来了?”

明绿道:“应该回来了吧。”

“小姐可是想把柿子给姑爷送去?小姐歇着,我去送就行。”

纪云窈道:“我去吧。”

沈暮朝这两天很不对劲,她趁着这个机会,也能去看看情况。

明绿捧着黑漆托盘,盘子里盛着两个红彤彤的柿子,纪云窈走在前头,到了前院书房门口时,她对着小厮道:“姑爷可在里面。”

小厮忙道:“小姐,姑爷在里面。”

书房的门紧闭着,小厮把门推开,“姑爷,小姐来看您了。”

沈暮朝靠在椅背上,一动不动,面前摆着的公务需要他处理,但他没什么心思。

昨夜久违地梦到了那些事,他知道自己最近的状态不对劲,他也在尽力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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