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锋刮了一下云缓的鼻梁:“刚刚的事情是我编的,并没有这样的表哥,早知道你这样想,就该把侍女编成侍卫。”
云缓道:“如果是侍卫的话,那他俩就要拜把子当兄弟,成八拜之交了。”
连锋看了云缓片刻:“或许吧。”
凛州是太偏僻了,整个小地方过于保守。
京城的富家子弟像云缓这个年纪,该懂的都懂了,不该懂的也都懂了,不管喜不喜欢,各种花样都会尝试一遍的。
云缓在王妃身边长大,基本上没有见过什么世面,他的脑子对没见识过的东西始终转不来弯。
连锋也不知道,云缓这么懵懂单纯,连场恋爱都没谈过,对自己来说是件好事还是坏事。
若说是坏事,连锋其实并不希望云缓喜欢过别人,他只希望云缓喜欢自己。若说是好事,面对把自己当兄弟朋友的云缓,说句调情的话语,他也丝毫不懂,只当成朋友之间的正常谈话。
“对了,以后不准刮我鼻梁哦。”云缓认真的道,“我希望它长得更高挺,那样会英气许多,刮了它就不长了,如果你实在想刮……”
云缓拒绝不了连锋的触碰,他在连锋身边总是感到很安心。
他绞尽脑汁思考很久。
“——就改成捏脸好了。”
连锋唇角勾了勾,眼里终于有了些许笑意。
为什么这里会有云缓这么可爱的人。
就像昙花一样美好。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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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第二天是要去灵云寺, 因而云缓早早便被淡竹叫醒了。
所有的衣物上熏了很淡的檀香,寺庙里檀香气重,熏檀香更加合适。
灵云寺那个老秃驴——不对, 绝对不能这样叫, 王妃知道了肯定戴着长长的宝石护甲去敲云缓的脑袋,把云缓敲成小秃驴。
灵云寺那个主持,据说从云缓出生前便和王妃来往颇多,王妃信佛, 对主持慧明大师的话深信不疑。
这个慧明大师在凛州地位很高, 他的信众特别多, 凛州许多权贵想见慧明大师一面, 得耗费不少人脉和金钱。就连云缓的父亲凛王在他面前都不敢大放厥词。
总而言之, 云缓今天必须乖一点。
倘若他让慧明大师看不顺眼了,慧明大师胡言乱语说什么云缓必须抄经三天才能身体平安, 王妃肯定听信他的话, 亲自把云缓押在佛堂里抄写三天经书。
去年大年初一的时候便是这样,王妃带云缓去灵云寺烧香,云缓除夕晚上守夜, 下跪拜佛的时候昏昏欲睡,慧明大师眼尖瞧见了,非要云缓吃素十五天。
过年期间大家都吃大鱼大肉羊肉饺子,只有云缓一个人,吃着白菜萝卜素馅儿的饺子, 从初一吃到了十五。
连锋是要同云缓一起去灵云寺的。
云缓特意叮嘱连锋:“灵云寺的主持特别厉害, 他和别的地方的和尚都不同, 你千万不要得罪他。”
“哪里不同?”
“这个——”云缓想了一下, “他格外见钱眼开, 不是那种不慕名利的高僧。而且,他真的很有本事,一眼能够看透你曾经做过的事情,我有次偷吃了母妃的一罐桂花蜜,母妃还没发现,去寺里上香居然被他看出来了。”
连锋:“或许是你偷吃东西没有擦干净嘴巴。”
“擦干净了,我每次偷吃都会擦干净。”
云缓想着连锋可能是封建社会里罕见的相信科学不信鬼神的人,他认真的道,“连锋,有些事情你必须相信,其实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很奇妙,比如死而复生到了一个陌生年代什么的。”
连锋蓦然轻笑一声:“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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