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他唇间有意无意在人脖颈出撩拨:“我一刻也等不了了,总共也没几天了,就今晚上……行不行?”
男人跟个孩子似的讨要,温召被他撩拨的神魂颠倒,倒也没坚持什么十七岁的界限,他心中欢喜,不矫情也不拒绝,打心底里喜欢一个人,便是撒娇都能情动一阵子,温召不纠结他的坏,但也不会吝啬他的好,愿意把身心都奉献给他一个人……
第三十七章 娘子,叫声相公
浓郁的情/欲惊人,霍桑知依着读心术,与人神魂相交。
两人都是汗渍沉沉,从没体会过的欢乐。
最后,霍桑知有力的大掌搂过人的额头相触,小哥儿脑子里已经被冲击的什么理智都不剩了,迷迷糊糊的只能由着霍桑知闯进来,意识深处的恋慕让霍桑知受用至极。
霍桑知第一次体会到读心术还有这等好处,是普通比不上的刺激,那简直让人头皮发麻,是旱阳已久的大雨,是久逢甘霖,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事。
当然,也不能顾着自己爽,对温召更是极尽讨好,到底顾虑到温召年纪小,这一夜很快过去。
第二日依旧是天清气爽的一日。
最近接连的事情冲击,让温召暂缓系统布置的任务。
不过他翻看上回完成蔬菜销路的任务得来的奖励,系统等级提升一级,开辟了十平方的储物空间,可随身携带,这再方便不过。
另外得来很多种子奖励,其中有一种是他没想到的——玉米!
这可是好东西,由近现代从西方传入的种子,所以异世是有的,而且玉米耐寒耐旱,对土质要求不高,容易存活,正是适宜在蛮荒种植的庄稼!
当日温召叫上牛大,去村里找里长买田买地,村里成田价格高一些,但荒地则很便宜。
牛家旁边的大片荒地,一并买下来也就花了不到五两,村里无人打理的成田,温召也买下十亩,他一下子拿出五十两银子,里长与其说惊愕他能拿出这么多钱,倒不是说是奇怪他为什么买这么多田地?在蛮荒,土地是最不值钱的,而且他买的荒地,大概率种不出东西,成田好一些,但一下子买十亩,也太多了,万一今年又是大荒年,遭遇个雪暴什么的,岂不是颗粒无收?到时候钱财也花光了,就真的只能等死了,所以村里多数人明白把硬财握在手里才是保命之道。
这就是蛮荒的村落与外界的区别了,没钱没地的人早就饿死了,有地没钱的人也不保险,有钱有地的人生活上要好一些,但蛮荒贫瘠,有时候你有钱,也不一定买得到粮食。
主要还是这里的土地贫瘠不能满足种植需要,粮食一直是蛮荒最紧迫的东西,可能外界便宜的菜蔬和粮食,在这里都是精品,反而是蛮荒作为朝廷的天然牢笼,被贬来这里的都是些有头脸的大人物,带来不菲的财富,所以村里能拿出五十两银钱的不在少数,但用来买田买地的就很少了。
温召偏要反其道而行,他打定主意,一定要在蛮荒种出属于他的桃花源!
这里没有正规的律法参照,给钱拿地,由里长签字写一份收据,就算完事,只是温召看田时,就有一位矮小的男子在一旁观望,见温召注意到他,他便过来询问。
原来,他也是村里人,名唤黄盱,家里十来口人尽数饿死,就想拿家里的十亩地与温召换钱。
温召起先有犹豫,但得知他还有个幼子,如今田地颗粒无收,再没钱买粮食就要饿死了,温召动了恻隐之心,加上那块地距离牛家不远,就询问他价钱,最终敲定三十两的成交价。
里长得知温召竟又收了十亩地在手,且是黄家的,顿时急了,那黄家原本还算富庶,可生了黄盱这败家子,日日拿家里钱财出去烂赌,导致一家人无钱过冬饿死,那大小的棺材堆了十几具,至今无人照管,家里穷的只剩这十亩地,最后竟也被黄盱败光!
温召事先不知情,已经拿了收据在手,此时想反悔,已是晚了。
里长叹气:“罢了,别的不说他家这十亩地位置还算好,留给他也是糟蹋,你收下就收下吧,不过黄盱这人,不可信,你且等我出一份地契文书,就算他将来反悔,也是不行的!”
温召自然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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