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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盘声音清脆。整个寝室都萦绕着这声音。

殷明晚上通宵上网,白天才回来补眠,被这键盘声吵得不行,宛如诈尸一般,从床铺上探出头来,有气无力地说:“我说韬哥,你是不是在跟人网恋啊??”

盛韬回头,没好气地纠正,“滚。”???

然后炫耀似的说道:“我有女朋友我恋个什么?别败坏我的名声。”

元旦那天他跟孟听雨正式确定了恋爱关系。

想起那天,他还是心情很好,原来真正完美的告白,并不需要提前酝酿,也不需要群众的打气,更不需要准备太多惊喜。

他也没藏着,没几天大家都知道他有了女朋友。

殷明切了一声,“那你天天跟谁聊天呢?从我回来到现在,你的键盘就没休息过,噼里啪啦噼里啪啦,吵得我都没办法睡觉!”

徐朝宗面无表情地坐在书桌前。

他很想隔绝掉这些没有丝毫营养的无聊对话。

多听一句都是在折磨耳朵。

可那些讨人厌的话语还是钻入到他的耳朵里——

“跟粉丝后援会的人聊。哎,我这个月不是要跟听雨看演唱会么,最近她也挺忙,我又没看演唱会的经验,想给她一个好的体验,总不能什么都不懂吧?你不知道,这里面事儿可多,她很期待这次的演唱会,那我身为男朋友当然要做足了功课,不然到体育馆了,这也不会那也不懂,多影响她的心情。”

殷明缓缓地竖起大拇指,“韬哥你牛逼,我服了,真的服了。咱要是你有这份心,早就脱单了。”

大家都不得不服,盛韬在谈恋爱在对待女朋友这件事上,比起同龄人更体贴也更周到。

也许是他现在年纪还小,当他有了足够的阅历,气质也沉淀下来后,也许在想起“绅士”一词时,首先就会联想到他。

徐朝宗深吸一口气——

忍。

第18章

本来徐朝宗早就忘记这件小事了, 随着盛韬在寝室里念叨,久违地,他在过往十八年的记忆中扒拉扒拉, 终于想起来那时候孟听雨总是分享她的歌单, 那是她最喜欢的一个歌手, 那一年,这位歌手来了燕市体育馆开演唱会,她很期待也很想去,他也就答应了, 两个人还冒着寒风排了好久的队终于捡漏了两张看台票。

她开心得不得了,拿着两张票叽叽喳喳的。

他贫瘠的青春岁月中, 根本就没有时间去喜欢什么歌手,但看她这样高兴,他也感到愉悦。

那时候她总是很容易满足。

一场压根就看不清舞台上的歌手的演唱会, 她也能振奋很长时间。每天两人聊天时, 她都很有仪式感地欢呼“耶, 离我们第一次一起看演唱会又近了一天”, 她好像对“第一次”很有执念,第一次过生日, 第一次看电影,第一次牵手亲吻。

但……那场演唱会最后他也没去成。那天他们都快到体育馆了,在地铁上他接到了别人的电话, 原来是他开发的系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他尽快解决,否则尾款也会拖延。接到电话后, 他哪里还有心思看什么演唱会, 只想快点到公司解决问题, 她特别失落,却还是强颜欢笑让他离开,她可以一个人去看那场演唱会。

他必须得承认,那时候他松了一口气。

孟听雨后来有句话说得没错,他像是上紧的发条,一刻不停,他不想因为任何的事情影响到他的计划。那天他去了公司,加班到凌晨才解决,后来他也忘记问她演唱会好不好看。

盛韬还在给殷明传授经验,“跟女朋友出去当然要计划好一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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