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用的材料也是很好的,别在领带上,相得益彰。
她的手指却划出了几道口子。
徐朝宗更愿意用“识于微时”来形容他跟孟听雨。
因此,他比谁都清楚,即便他重生几百次,即便在几百个时空里有那么多孟听雨,他真正喜欢过的也只有那一个“识于微时”的她。他们一起走过十八年,他人生中每一个重要的节点,她都有参与,因此后来他成为了别人口中的徐总后,有很多应酬场上认识的人都暗示或者明示,他可以享受成功带来的一切资源,包括性。
因为大部分成功男人都这样做了,或者正在这样做。
对此他嗤之以鼻,只觉这等所作所为实在是俗不可耐。
他大部分心思都被工作事业占据,留下的那一部分,他只愿给她。
当她离开他时,他也从来没想过要将这一部分腾出留给另一个女人,他只会全部收回。
正在徐朝宗愣神时,他的手机接连振动了几下。
他摊开手,眼眸低垂,默默地将那个发卡又放回了原地,这才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摁亮一看,是赵柏轩发来的消息——
【我跟李虹君打听了,的确是大一的学妹,新闻传播学院的,不过人家已经有男朋友了。】
徐朝宗知道赵柏轩的性子,他回复了几个字:【她们怎么认识的?】
赵柏轩:【……】
赵柏轩:【都说了那学妹有男朋友了。你还问这个做什么?】
赵柏轩:【好吧,好像是学妹找她帮忙把关跟合同有关的什么事,之前李虹君找我借书时提过几句,我们两个人还讨论过。重要的事情再说一遍,学妹有男朋友。】
徐朝宗:【嗯。】
他收好手机,重新低头审视那格子里的手工发卡,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表情。
原来如此。
没有什么蝴蝶效应。只要冷静下来好好思索一遍,便能轻而易举地找到真相所在。是他太自大了,自大到以为这种奇遇只有他碰到,却没想到,在重生前,先出车祸陷入昏迷的人,其实是她。
那天本该出现在姑妈家与他的初次见面,变成了她跟盛韬的初遇,并不是重生带来的节点偏差,而是她故意为之。
如果一切都是真的,那他当时的犹豫不定、踌躇不前,真是个天大的笑话。
演唱会是周六晚上八点开始。JS?
一月下旬算得上是整个冬天最冷的时候,但寒冷也抵挡不了粉丝们的热情。盛韬不愿意将时间花在堵车上,双休日地铁挤得要命,既然要给孟听雨一个完美的约会,那么自然事事都要安排妥当,中午时分他们在食堂吃过饭后,盛韬就带着孟听雨坐上了去体育馆的计程车。
坐在车上,他反而红着脸解释道:“我是听别的粉丝说的,最好提前去体育馆。现在天气又太冷,我们也不能在体育馆门口傻等,怕你被冻到,我在体育馆附近的一家酒店订了房间。”
计程车的广播里也在说这场演唱会。
主播很幽默地说,比春运抢票还要难,简直一票难求。
这种背景音之下,孟听雨看向盛韬,可能也只能在这个年纪的大男生脸上看到类似害羞的神情了。她冲他抿唇一笑,反握住他的手,轻声道:“那太好了。谢谢你。”
也只有她这个年纪的人才知道,这样一个为了约会如此精心准备的人在快餐时代越来越珍贵。
盛韬也担心孟听雨会误会,光是要不要订房间这一件小事他都纠结了好久,但最后看着越来越低的温度,他还是咬牙订了,就算被她误会也没关系,他不希望看一场演唱会而让她感冒。他们应该舒舒服服的呆在有暖气的房间,等到快八点的时候,再手牵着手不慌不忙的前往体育馆,这样才是完美的开始。
孟听雨依偎在盛韬怀里,两人都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她将手放在他的手掌内,两人看向车窗外的风景,心情都很轻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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