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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笙撑得根本不想说话,荆丛辙这么问他才想起自己原本的打算。

“我在等你。”他瘫在座椅上扭过头。

荆丛辙抬眼看了前面的司机,随即才转过去问:“等我一起回家?”

“那倒不是。”这个场合不正式,可没有比现在更好的时机了。

曲笙说:“我想辞职。”

荆丛辙:“好。”

曲笙:“?”

曲笙不可思议地起身,肚子撑都忘记了,“我说我想辞职。”

荆丛辙回看他,“我说好。”

曲笙:“???”

曲笙困惑,曲笙不解。

曲笙试探:“那我还想搬出去住。”

荆丛辙:“这个不行。”

……妈的。

作者有话说:

笙笙喝醉酒是复读机

虽然还没写到在一起,但小剧场可以为所欲为

辙哥:叫哥哥

笙笙:叫…哥哥

辙哥(满意):老婆

笙笙(超开心):老婆!

第16章 很好听

“妈的。”

一不小心把心里话讲了出来。

荆丛辙淡定从容:“别骂脏话,扣你工资。”

曲笙:“草。”

司机在前面四平八稳地开车,两个人在后面陷入诡异宁静。

曲笙连瞥带窥看了荆丛辙好几眼,确认这人没在诓他,是实打实想要给他自由。

荆丛辙为什么忽然变卦,他想了整整一周都没想明白,加班倒是一天不落下。

舒梓媛下了最后的通缉令,要他再不滚回酒吧演出乐队可以就地解散。这当然是玩笑话,乐队里面谁走,舒梓媛都不可能是第一个,她永远是最积极排演的那一个。

曲笙挑了个不加班的好日子出现在酒吧,特意挑染了几根头发,还是一次性的染发剂,黑发里交错几根紫色,搭配一对不规则形状的耳钉,既漂亮又张扬。

和他们认识挺久的摄影师给乐队拍了几张照片,单人的也有,特意叮嘱他们想好文案再发,骂人的不行。

乐队的社交平台账号一直是舒梓媛打理,但她经常比某些男人还粗糙,照片一点都不p直接扔上去,还是摄像看不下去,主动找上她,要给乐队帮忙。

“先说好啦,”舒梓媛也很爽快,“我们没有多余的钱付给你。”

摄像挺帅的一小伙,个子也高,笑起来清清爽爽,说起话来却有浓重的北方口音,很脆亮,“行,我自愿的,就当是押宝。”

那已经是半年前的事了,转眼他们也认识了这么久。

青红太好了,有舞池、有乐队,也有他们永远不会涉足的第三层楼,有钱人消遣的地方。

上中下级分得明明白白,却总能在拐角处碰到不该碰到的人,遇见意料之外的缘分。

演出结束,曲笙不想立刻回去,绕过人群先去了躺厕所,被一个戴帽子的男人拦住了,扯着自己的衣服就要他在自己身上签名。

平心而论,灵市这么大,想要出名的乐队千千万,他们只是在青红唱了小几场混了个面熟,连赵恒的乐队都比他们名气大,青红是一个跳板,赵恒早就不在这儿呆了。

曲笙头一次见到这么热情的乐迷,被唬得一愣一愣,稀里糊涂就签了个名,听那人一连串叠声的“谢谢”,还怪不好意思的。

他进入厕所的单间,转头看那人还站在原地没有走。

到家是凌晨两点半,看到玄关处摆放齐整的皮鞋,曲笙知道荆丛辙又出差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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