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剧总共排练了十四天,十四个晚上,戴着雪白面具、沉默到一句话也不会说出口的白龙马始终望着披着红白格子床单、头顶塑料王冠挂两根黄布拉条子、手持拖把木棍顶饮水机桶的唐僧。
“等等——”于锦芒叫停,一脸惊愕,“你确定他日记本这么写的?”
路世安:“嗯。”
“这口味有点儿太特殊了吧……”于锦芒说,“你的性,癖竟然如此重口嘛?”
“我也认为,”路世安面无表情,“我竟然会暗恋一个反串唐僧的女版孙悟空。”
“看你小时候学习这么好,一定还记得以前学过’误入藕花深处’这句诗吧?写这句诗的李清照是济南人,”于锦芒抬手,平静地指了指前面一隅荷塘:“看到那里了吗?”
路世安说:“你不要告诉我,李清照在这儿写的那句诗。”
“这我哪知道,”于锦芒说,“我的意思是,你再这样讽刺我,我的脚就会亲吻你的臀部,一脚送你去见李清照。”
路世安淡定:“如果我真能遇到她老人家,一定记得帮你要张签名。”
于锦芒:“滚。”
送路世安去见李清照的计划暂且搁置一旁。
俩人目前最重要的、也是最紧急的讨论,则是——
阻止小路世安同于锦芒恋爱。
无论如何,在路世安条理清晰的解释下,于锦芒也开始隐隐约约对自己的“前男友”产生一丝怀疑。
尤其是遇到路世安之后。
于锦芒甚至已经想不起自己前男友的相貌,只记得他很不错。路世安长得也很不错。
这很不正常,又不是小说,也不是电影,怎么真的会有“醉生梦死”,怎么会让一个人真的彻底忘掉某一个人。
按照路世安严谨的解释。
人在将死之际,记忆闪回之时,总会想到人生中最重要的节点,或者最重要的人。
而路世安在第七天只见到于锦芒。
这个很好解释。
路世安父母都把他当烫手山芋,说不定之后他也始终一个人生活。
临死前见到的最后一个人是女朋友,这很合理。
那么,只需要向于锦芒进行关于前男友的求证——
“我拒绝,”于锦芒面无表情,“涉及隐私,我拒绝回答。”
路世安不勉强,他说:“那好吧。”
于锦芒还是难以置信,她问:“你确定要阻止小路爱上小于?万一这是平行世界呢?”
“平行世界更好,”路世安平淡,“不然怎么样?让小路和小于恋爱,然后小路死去——剩下一个小于怎么办?”
于锦芒上下看他:“先不说我不会为爱殉情,就算我真的愿意为爱自杀,也绝不可能因为你这个毒舌鬼要死要活。”
路世安:“嗯。”
他反应还是如此平淡,淡到像一滴顺着叶尖滑落的水。看起来,像是他接下来要拆仇人的姻缘,而非自己的。
于锦芒说:“但你要信,冥冥之中自有注定。还有话说,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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