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爱人》作者:月昼
文案:
我一度认为,没有什么比抢宋禹川的东西更有意思的事。
所以当他无名指上出现象征忠贞的婚戒,我注意到站在他身边的那个男人——温柔,淡漠,矜贵,如同一尘不染的天鹅......总之,是我喜欢的。
我布好陷阱,放置诱饵,一步一步引天鹅沦陷。但我差点忘了,宋禹川是条心胸狭隘的狗。
这条狗把我按在他的婚床.上,呼吸粗重,双目猩红。我以为他想咬断我的脖颈,他却只哑声开口:
“为什么叫他嫂子,不叫我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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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如愿以偿让他们婚姻破碎,按照计划准备一走了之,刚迈出机场大厅,迎面而来两个熟悉的男人,堵住我的去路。
一个笑意盈盈:“宝贝,逃跑不乖哦。”
另一个面若冰霜,昨夜的炽热荡然无存:“这次你又想离开我多久?”
·冷脸傲娇→无情浪子←腹黑人妻
·表面婚姻,没有感情也没有身体关系,会离婚
·叫哥嫂是情趣,没有guke
·攻爱受爱得死去活来,受自在如风
标签:第一人称 狗血 HE
第1章
我没有想到会在这里遇见林雾秋。
一周前我忙完学校的毕业展,大老远把自己的家当从阿姆斯特丹开车带到苏黎世,放在朋友的私人展厅展览。
刚好荷兰的房子到期,我就在这边租了一间小公寓,准备休息一段时间再回国。
住下来第二天,我想起当初为什么没有申请瑞士的学校。——我不会德语,也不会法语。
经历了一晚上在酒吧被肤白腿长的日耳曼小帅哥搭讪三次却发现彼此语言不通后,我终于打消回国前找点乐子的念头,决定有时间不如待在展厅多看看那对养眼的老板夫夫。
结果就是今天,我遇到了林雾秋。
四年不见,林雾秋的样子没什么太大的变化,依旧五官精致,气质出尘,穿着柔软宽松的灰色针织衫和米色长裤,袖口挽到小臂,露出一截细腻白皙的皮肤,最显眼的是,他左手无名指上有一枚低调的铂金戒圈。
看来没有联络的这些年,发生了不少事。
林雾秋站在一个圆柱形的展台前,又像在凝神欣赏摆在上面的一对耳饰,又像在思索什么,我顺着他的目光低头,看见展台上一枚小小的艺术家名牌。
上面有我的名字。
我不确定林雾秋还记不记得我,多半是记得的,不然他也不会看着几个和我名字相同读音的拼音字母出神。
我站的地方是二楼延伸出去的小阳台,前面摆着两盆高大的阔叶绿植,刚好挡住我的身形。林雾秋看不到我,我却看得到他。
他的睫毛很轻地颤了颤,然后眉头轻轻蹙起,仿佛陷入某种遥远的回忆。正当我准备进去的时候,他身后走来一个人,一个我曾经最不想看到的人。
那个人和记忆中一样眉眼凌厉,周身散发着睥睨一切的可憎气场,仿佛世上万物都不过是他鞋底的一粒灰。我从以前就讨厌他这副样子,这么多年过去,现在还是一样的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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