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前言。
这胚就是个流氓,麻烦警察叔叔把他带走。
咦,警察叔叔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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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绝退出了屋子,不顾我劝阻泡了两个时辰冰水。
“锦锦不用担心,我也是修士。身强力壮,不易生病。”
待他起身,我在一旁递上换洗的衣物和干毛巾。
“并无担忧。我好不容易救你回来,总不能再看你死一回。”
我生硬撇开视线,不去看他的八块腹肌。
青年似乎洞悉我那点心思,笑得天真无邪。
“锦锦真是好,无论失没失了记忆,都是天底下最温柔的人。”
他啄吻了一下我的指尖,一触即离。
“最喜欢锦锦了。”
我感觉胸口那种怪异的跳动又开始了。
扑通扑通,响个不停。
“别和我说那些花天坠地的情话。”
我板着脸,在他身边坐下来。
自从来了魔宫,衣食无忧,想要的东西手到擒来,光是锦公子这个名号就受万人敬仰,但我总觉得自己不属于这里。
“阿绝,若你真是我的恋人,能告诉我一些……过去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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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绝伸手捂住我的眼睛,睫毛在他掌心扇动。
他如数家珍地讲起我们的过去,我与爹娘的事,我与师尊的事,我与形形色色的人相识相知,温暖而平淡的故事。
我取下他掩住我视线的手,我发觉那孩子又哭了。
“唉,你瞧瞧你,两只眼睛都肿得像桃子了。”
我心软地一塌糊涂,翻出手帕在他脸上乱抹。
阿绝擎住我的腰,脑袋委屈地靠在我肩上。
“锦锦,我是个自私的人。”
“……”
“我曾庆幸过也许你什么都不记得了,这样更好。”
“……”
“我一直在害怕,若是连锦锦都不要我了,我该如何是好?”
“……”
“我曾经做过许多对不起锦锦的事,但我不后悔。”
阿绝抬起身,我衣襟上已然湿了一团。
“锦锦,能听我讲一下……我的故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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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魔头已经是无数次转世了。
每次因其不详的样貌,代代都活不过而立之年。
他出生于人腹,却注定不能为人。
鲜血淋漓中,他睁开眼睛看着自己的母亲,拿着尖锐的匕首一遍遍捅进自己的腹部。
“白发的怪物!竟然从我的肚子里爬了出来!”
那根赖以维生的脐带被硬生生扯断,血肉横飞。
母亲死了,宛若恶鬼附身。
残碎的尸体无人掩埋,随意丢弃在乱坟滩。
他本应该被当场掐死,助产的婆婆于心不忍,偷偷留下了他的性命。随后几年,婆婆也因恶疾而病逝,弥留之际,为他留下了一个名字——
慕容绝。
天无绝人之路。
但天同时也残酷无情。
小魔头那会尚年幼,傻乎乎地被人贩卖到了风月街,成了一个乞儿。
乞儿的生活很苦,讨不到一定的金额还会挨打,更别提他还有一头令人忌讳的白发。有时饿得凶了,喝点生水,挖些蚂蚁草根泥土树皮,只要能寻到的都塞到嘴里。
乞儿觉得自己的生活,一辈子都是这样了。
暗无天日,见不到光,见不到火,在这冰冷的人间毫无声息地死去。
那一日,乞儿拼尽全力勒死了城主府外的恶犬,只因恶犬夺走了自己拾到的鸡骨。但是恶犬是有主人的,乞儿被折断了手脚,扔进了护城河。
河水冰寒刺骨,他难逃一死。
那一刻,他没有害怕,反而是释然。
这世间太多的浑浊和苦楚,他不想再待下去。
“咳咳……你醒醒……你还好吗?”
但乞儿被救起了,救起他的恩人也仅仅是个半大的孩子。
那孩子紧紧抱着他,体温传了过来,仿佛在搂着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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