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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起来,和其他人都格格不入。一个女人正在摆弄少年脖子上解开一半的白亚麻领巾,并且用一只手抚摸他微微泛红的侧脸。

“别喝多了,甜心。”女人用透着浓重口音的英语说。 后者正在低头喝一杯掺了水的威士忌。坐在旁边的几个男人显然不满她对少年的青睐,纷纷开始用脏话和下流词来骂她。那个妓女不甘示弱,很快便骂了回去,用的脏话难听且机灵,把那几个男人的脸气得又红又胀,看上去滑稽极了。

女人的那些下流脏话让那个少年忍不住笑了起来。另外有人往桌子上重重拍了几枚金币,哈哈大笑起来,让人拿来更多的威士忌。

众人的嘲笑,使得之前那几个男人有些脸色发红。

这个少年的年纪不大,顶多在十七岁左右,看上去是在场的所有人中年龄最小的。这种个头总是能迅速吸引到很多不友善的目光,但他们没有立刻动手,把那个嚣张的小子从椅子上揪起来暴打一顿的唯一原因,就是桌上静静搁在少年手边的那把手枪。

那把枪在上个星期,打死了两个试图闯到他房间里抢劫的人。

这个少年的枪法很准,不仅仅只能打死兔子。很多混蛋看上去身体高大,说话声音很粗,行为举止野蛮,倒是很像那么一回事;但一谈到真的动枪使刀,而不是小偷小摸,他们又缩头缩脑了。

还没人清楚知道这个少年的底细,现在谁也不愿意第一个动手。那少年摆弄着手枪,像是在摆弄件不该属于他的东西。按理说他应该感到害怕才对,那东西说不准也会一时走火,打碎他自己的小脑袋咧。

除了他的枪,这个少年还拥有一个‘庄园主’的地位。在旁人看来,他还非常有钱:最起码现在非常有钱。但他来自伦敦,所有人都以为这个年轻人大概是个习惯了奢侈生活的公子哥儿。只有温室一样舒适的欧洲生活,才能养育出来这样的废物。所有人都看出这个少年是什么货色。

现在他们喝了一些酒,在醉醺醺中又产生出了新的想法,又被一股怨怼之气所鼓舞着,开始思考起来:就算那个少年敢于打死那些小偷,那又如何呢?

他们本就不应该把他当作一回事。一个十六,十七岁的小崽子罢了,就因为手边,像是拿玩具一样拿了一柄枪,碰巧地在夜里打中了一两个窝囊废,难道就会变得很了不起了吗?

谁知道那两枪是不是上天给他一点运气,恰好让他像是打兔子一样打中了而已!他说不定胆小,或者是虚张声势的草包。

这个少年还会有开下一枪的勇气吗?

劣质酒精让这些人开始跃跃欲试。况且,这个少年手上的地契就是一张废纸而已。没错,这个从欧洲来的小崽子是有一个头衔,但也仅仅是一个头衔而已。早在几年前,庄园的代理权就被移交给了另外一个人,被委托打理事务;不管是庄园里的仆人还是农奴,还是船运货物的负责人都为这个人工作,甚至连督警都吃过此人的贿赂。

这些长年累月下来,已经错综复杂的私下关系,怎么可能因为一个从天而降的‘少爷’就有什么变化呢?更何况,这个年轻人只是空有头衔而已,根本没有实权。再看看这个‘少爷’都穿着些什么!他皮鞋那么亮,一定是用心擦过,甚至连上衣都是那种法式褶皱的花式袖子。见鬼,他的小腿上居然还穿着紧紧裹住腿肚的白色长筒袜,像是生怕身上其他的装饰还不够让人恼火一样;还有那只放在上衣口袋里露出的金表链!

旁边的木桌上有一个人终于坐不住了。他喝了很多酒,走路有点不稳,因此格外容易受同伙的撺掇。他把帽子放在桌上,往克里斯的方向走过来 -- 后者很快从椅子上坐直了起来,警惕地握紧了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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