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那本应该笔直的线都能在纸上不受控制地扭动起来。
不苦曾以为絮果上学后最大的坎儿是叫读音的音韵,万万没想到竟然会是书法。
在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了,不苦大师纪复屿,文不成武不就,画画还不好看,但他也有属于他的优点,那就是一笔书法走天下,从小就写字写得格外好看。他爹纪驸马正是大启当代最有名的书法家,之一。
不苦大师就是那个之二。
不苦十几岁的时候就被夸过颜筋柳骨,子肖其父。但偏偏他还很不服气,匿名披了个马甲在书法界闯荡,得到的反馈结果还是一样的,人人都觉得他再努努力,说不定能追上鹤归先生。
鹤归先生就是不苦大师的亲爹,纪鹤归。
不苦见自己的马甲都没争过,索性就摆烂给马甲改了个名叫鹤子,在书法界闯下了赫赫威名。只是一直不怎么敢让别人知道鹤子是自己,因为……
“你叔叔我啊,得罪了一个姓杨的小人,如果用我的本名,那我的字可就不值钱啦。”不苦还是挺在乎自己的字在市面上的价值的,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超越他爹。当然,随着他爹的去世,他的墨宝已成绝版,只会水涨船高越来越贵,不苦活着的时候大概是很难超越了。
“来,让叔叔给你的书本升升值。”不苦左右手能写出完全不同笔迹的字,谁也看不出来。
而在书法这方面,连亭都得承认,他不如不苦。
絮果的小肉脸垫在书桌上,一双眼睛骨碌碌,不知道该如何拒绝才能不伤了不苦叔叔的心,可他还是更想要阿爹给他写名字。哪怕阿爹的字不好看,也没有不苦叔叔那么值钱,可如果阿爹写好了,他就可以给他的朋友们说,这是我阿爹给我写的哦。
等不苦搞明白小朋友的小心思后,内心是又酸又涩,玛德,凭什么啊,连狗剩你何德何能!突然就有种还俗成婚去生个属于自己的崽的冲动了!
当然,大师也就是想一想,他坚信自己对三清的虔诚之心日月可鉴。
等阿爹写完了,絮果就在小心翼翼地吹干墨迹后,又把书本给不苦叔叔拿了过来,请他在每本书本的最后一面写到:“若拾之,望归还,不胜感激。”
这其实是絮果他娘的一个习惯,她总会在对于絮果来说比较重要的玩具或者其他东西上,认认真真地写下这么一句。她对儿子说:“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如果哪天您意外捡到了它,希望能把它还给我,因为这对于我儿子来说真的很重要,万分感谢。”
小朋友总是会有些丢三落四的,但自从阿娘写了这些话,絮果偶尔丢在小河边的什么风车啊陶人的,最后就总会被好心人捡到送回家里。
“所以,这句真的很重要。”絮果把最重要的工作拜托给了写字好看的不苦叔叔。
大概是小孩拜托的态度太过郑重其事,不自觉就也感染到了不苦,他生怕自己发挥不好,还先反复在宣纸上打起了草稿,然后才下了笔。
当第二天杜直讲无意中看到絮果书本背后的字时,差点没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借过来看了好几遍,才颤颤巍巍地试着问了一句:“这、这不会是鹤子先生的字吧?”
絮果不明所以的点点头,重点还在和夫子炫耀自己阿娘的好主意:“我娘说这样写上,就不怕书本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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