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能解渴就行。”朱寻淼虽然从小过的是富裕日子,但没到白水都喝不了的程度。
至于徐启飞, 他家的生活虽然还算不错, 但平常他在家喝水, 也是用饭碗喝的。
朱寻淼和徐启飞是来看黎青执的,很关心黎青执的身体状况, 黎青执道:“我没事,我这伤要不了多久就能好了。”
“黎兄,你之前曾说你想参加明年的县试,可现在这样……”朱寻淼很是愧疚,“昨日我要是拦着点,也不会这样。”
“我真的没事,就算有事,将来我也能用左手写字。”黎青执道。
“用左手写?”
黎青执把自己刚写完的那张纸拿给他们看:“我一开始帮朱叔写书的时候,字就是这样的,不是吗?”
他到底有异能,对自己的身体的控制力远比寻常人强,左手写出来的字也就能看。
朱寻淼看了看黎青执的字,没忍住问:“黎兄,你大概多久能把左手字写出来?”
“兴许是两个月。”黎青执笑道,
朱寻淼:“……”黎青执太厉害了,他想嫉妒都嫉妒不过来!
朱寻淼和徐启飞既然来了,黎青执就跟他们好好聊了聊,还拜托他们找一些其他人写的文章给他看。
他用异能开发了一下自己的大脑,现在不仅拥有过目不忘的能力,分析能力也很强。
参加科举必然要做文章……他多看点别人写的文章,全都记下来,自己写的时候也就有头绪了。
正聊着,金小叶抽空回来了,还带回来一只连着猪蹄髈的猪蹄。
瞧见朱寻淼和徐启飞,金小叶热情地邀请两人留下吃饭,朱寻淼和徐启飞想跟黎青执多聊一段时间,欣然同意。
金小叶用昨晚上就放水里泡着的黄豆炖了猪蹄,最后端上来满满一大盆,再加上蒸鸡蛋羹和蒸大头菜汤,虽然不丰盛,但也够吃了。
就是以前吃饭特别积极的黎老根在得知朱寻淼是朱家大少爷之后,死活不敢上桌吃。
金小叶干脆将菜留开一些,让他带着三个孩子在厨房吃,至于她自己,她用陶罐装了点吃食,就匆匆离开了。
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朱寻淼他们在黎家吃午饭的时候,朱前把苟县令约了出来,请苟县令在县城最大的酒楼吃饭。
苟县令很爱钱,他非常愿意跟崇城县的富商来往。
其实年轻时,苟县令更看重仕途,一心想要在官场上大展宏图,但他人到中年才考上同进士,注定不会在仕途上有很大发展,也就卸了心气,对当官这事儿,他只求不出错就好。
朱前和苟县令都有心跟对方交好,越聊越投契,聊着聊着,免不了就聊起昨日那桩案子。
苟县令夸奖了一番朱寻淼。
他是真的觉得朱寻淼不错,看到弱小被欺凌挺身而出的人,总是会讨人喜欢的,他觉得他跟朱前交往,都安心了几分。
朱前则少不得要夸一夸苟县令家里的孩子,夸完又道:“大人,昨日那断了胳膊的书生对你极为仰慕,想为你写个文章,据说已经开始动笔了。”
“他有这个心就好,既然受了伤,还是先养伤为好。”苟县令想到那个瘦骨嶙峋的书生,一阵唏嘘。
他之前一直觉得自己身上的肉有点多显得笨重,但瞧见那书生之后,他觉得肉多点也挺好。
不管怎么样,有这么多肉保护他,不满十岁的孩童是打不断他的胳膊的。
至于朱前说黎青执要给他写文章……来到崇城县之后,早就有书生给他写过文章了,但他觉得这东西没什么意思。
这些书生写不出流传千古的名篇,并不能为他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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