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身穿惨白的丧服,或高举招魂幡,或抛撒纸钱,更有一支鼓乐队随行,哀乐凄婉,盘桓绵长,催人肝肠。
“亲旧哭我旁,送我出远郊。
一朝出门去,归来夜未央。
昔在高堂寝,今宿荒草乡。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满目白茫茫之中,唯一的亮色就是那口四人抬举的灵柩。朱红的色彩泛着妖异的光泽,棺盖上还镂刻着精美的花纹,并涂以暗金的油漆。
温衍盯着灵柩看了许久,那繁复得近乎凌乱的线条仿佛具有生命力一般,窸窸窣窣,蠕蠕而动。
招魂幡上也绣着类似的花纹,在风中飘飘荡荡。
温衍忽然觉得,那花纹好似一群蝴蝶,振翅欲飞。
灵柩上捆扎着白布搓成的麻绳。
江朝表示,这也是一种南槐村葬礼的习俗。但温衍知道他又在含糊其辞,这一定是为了固定棺盖。
因为棺盖既没有钉钉子,也没有敲卯榫。
温衍没有点破,但他从江朝看向自己的眼神里,读出了意味深长。
江朝一定早就预料到,江暮漓灵柩的棺盖,不需要也不能封死。
按照南槐村古礼的规矩,下葬必须在黄昏时分,昼夜交替之际,万物灵性最足,灵柩方能落土。
浩浩荡荡一支队伍紧赶慢赶,终于赶在日落西山之前抵达了墓园。
残阳像滚沸的鲜血,泼洒在漫山遍野,染红了黄粱土,也染红了漫天飞舞的纸灰。
墓园很大,一座座墓碑鳞次栉比,立在浓烈的逆光里,宛如一个个沉默的人。
就算翻尸倒骨地累积了数代人的尸体,温衍也感觉这里坟冢的数量未免太多了些。
他们像闯入了一座由墓碑竖立而成的森林,目之所及,密密麻麻,拥挤得令人窒息。
“很快,我也将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江朝的声音冷不丁在耳畔响起,温衍一个激灵,猛地转过头,只见江朝静默微笑的平均脸在视界中放得无限大。
“你、你什么意思?”
江朝退后一步,笑得露出雪白的牙齿。
“开个玩笑。”他说,“没有人类不畏惧死亡,它夺取的是比任何财富都珍贵无比的有情的生命。”
温衍冷淡道:“我男朋友就不怕。”
“这样。”江朝颔首,“听上去是很了不起的人,足够与你相配。”
温衍没应,他知道这不过是江朝顺口的客套话。
爱上江暮漓之初,他一直觉得自己是配不上对方的,甚至连远远地多看他一眼,都要鼓足十二分的勇气。
江暮漓是那样温暖爽朗的人,像太阳照耀下的青空,晴朗得没有一丝阴霾。
而自己就像生长在幽暗密林里,与苔藓和虫蚁为伍的菌类,不管多向往太阳,太阳都不可能把光芒洒向自己的世界。
但是,江暮漓却颠覆了他这种幼稚又可笑的认知。
江暮漓才是那个患得患失的人。
不止一次,江暮漓在抱着他亲吻的时候,会突然流露出愀然忧悒的表情。他问他怎么了,他什么也不说,只是眸中忧色更深。
如此一来,温衍只得允许他做得更过分一点。
直到些微心满意足,江暮漓才会紧紧贴着他的颈窝,用低沉的声音满怀委屈地说,自己总是缺乏安全感,觉得自己配不上他,时刻担心他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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