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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闻炀,像一个暗恋未遂的偷窥者,远远地看着他,把所有的习惯都记在专属于闻炀的本子上。

早晨出门会帮隔壁的老太太拿来信箱的报纸;会把前一晚空掉的猫粮添上新的;去某家咖啡厅喝一杯焦糖拿铁,一定要多加一泵糖浆;有时去管辖的酒吧视察,会帮舞女赶走不顾意愿骚扰的酒徒;有时去码头帮组织走货,比起烟,更喜欢棒棒糖,草莓味的;偶尔遇到意外会拼尽全力,身上旧伤未愈,新伤不断,随后去诊所缝针,明明很痛,但还是臭屁地像个小孩;最后会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家,坐在窗前倒一杯酒,拿着书,一直看到凌晨,在关灯入睡前站在窗边,和楼下那辆漆黑的轿车对望。

而季苍兰那时候就半躺在车里,看着他前一天看过的书,和他对视,陪他一起关灯,一起入睡,再一起醒来。

闻炀知道季苍兰在跟踪自己,季苍兰也知道闻炀发现了这件事。

但谁也没有提过。

于闻炀而言,他蛮不在乎被季苍兰24小时监视;

于季苍兰而言,他的任务就是让闻炀知道自己已经被盯上,从而注意到他,最终混入他身边。

日复一日,周而复始。

他们像两个在不同叠合空间里,共同生活的恋人。

现在季苍兰终于有了卧底在他身边的机会,却想要退缩了。他在五年前的这天,已经提前预知到他们不久后的未来,有痛苦,有别离,没有他们想要的欢声笑语。

闻炀现在是喜欢他,但绝对不信任他。

杀Ash之前,闻炀都还在他面前伪装自己有一个boss。可临死的人才会说真话,Ash对他的恐惧不是演的,那些古怪的用词都被季苍兰记在心里。

卧底从来不应该是一个感觉迟钝的人,季苍兰也不例外,他看到的,听到的,都能依据那些得出猜想。

他宁愿自己那天后真的去了缅北,勾引一个误判的目标,都不愿意去细想,面前这个才22岁的年轻男人会是“希尼柯夫”的可能性有多大。

当时上司把Elie·Wen的卧底任务交给他,就是因为他还是个刚刚入职的菜鸟,Elie是所有目标中地位最次,年龄最小,可能性最低的,正适合新手。

后来他常常刷到一个词——新手保护期。

引得自己发笑不已,新手才能,钓大鱼。

闻炀把咖啡杯随手放在路过的茶几上,脚步加快了几下,走到他身边,低声说:“我给过你机会,你当时不应该下车的。”

季苍兰身形摇晃了一下,停了下来,漂亮的眼睛神采不在,脸颊显着不自然的潮红,“我已经开始后悔了。”

他还是太年轻了,没想到投入感情之后会变得这么痛苦。

“那晚我不应该救你的,”季苍兰慢吞吞地说。

闻炀贴过来感受到他身上散出来的热度,皱了下眉,用手背探了下他额头的温度,立刻说:“你发烧了。”

季苍兰置若罔闻,扶着墙,迈动了脚步继续朝前走着,迷迷糊糊地说:“我也不该一时冲动接下那次的任务。”

闻炀跟在他身边,像是和他散步一样,笑了一声:“你还有选择的机会,Interpol那边已经知道你的车被人点火爆炸,他们在车里找到了一具尸体,DNA和齿痕检测都证明尸体就是你本人,你的证件已经被吊销了。”

他还活着,但是跟死了,也没有任何区别了。

季苍兰不再走了,他缓缓回头看了闻炀一眼,语速很慢地说:“华国有句古话“养虎为患”,你把我留在身边会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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