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货!”林峰竖起拇指,勾着三海往住宿楼走。
吉珠嘎玛望着俩人背影叫了一句,“还兼带驱蚊是吧?你们抱着蒜筐睡觉去吧。”
林峰抬起了一只手臂摇了摇,也不回头,“皮糙肉厚,蚊子是我家养的。”
皮糙肉厚?吉珠嘎玛挑眉,插着包跟了过去,暗道,这里谁都可以说自己皮糙肉厚,就你不行,大前天手腕上咬得包鼓那么大一个,现在还没下去呢,都挠出黄水来了,也不知道忍忍。
晚上林峰去雷刚那里的时候并没有呆很久,如果林峰愿意绝对可以话多的数不清,可惜到底有些话现在还问不出口,再加上对方也不是个多话的人,经常冷场,林峰坐了一会儿就离开了。
和雷刚的缘分得说到上辈子,那时候的他还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借着老爸的身份耀武扬威的,与吉珠嘎玛的纠葛也还没有展露出来,那时候……
那时,是他们才进猎鹰选训队的时候,正是最苦最难熬的三月军训,人还很多,就走了两个熬不下去的,也不知道是为了鼓励队员们的士气,还是为了展现真正特种军人的风姿,在经历了一天的惨痛训练后,那天晚上叶沣雳叶教官领了个人过来。
雷刚当时穿得是常服,肩膀顶着一杠两星,看不到臂章,林峰也不能确定他是不是猎鹰的人,但是很明显发现两边都很客气,不像是一个大队的。
叶教官让雷刚露上两手,雷刚客气了一下,就脱掉了外套,接着犹豫了一下,又把里面的衬衣也给脱了。
穿过军装常服的都知道,那东西就像是西装,穿着漂亮衬人,实际上却不太适合手脚发挥。
脱去衬衣后,雷刚里面还穿了件背心,就着灯光,林峰之前也就觉得这人身上全是肌肉,看着挺能打的样子,但是后来被叫上去对打才发现,雷刚从左半边的肩胛骨位置有一道伤口,一直斜下延伸到衣服里,破开了心脏外表皮的位置,应该是新伤,虽然落了血枷,但是新长出来的肉还很白嫩,与身上古铜色的肤色对比强烈。
那时候他看着雷刚身上的伤疤问,怎么来的?没问题吧?
雷刚看了一眼自己的胸口没说话。
林峰讨了个没趣,就开始动手,那时候的自己是绝对比现在厉害的,光是体能就高出了数个层次,自信就算是打不赢,过上两招也是可以的,没想到直接被对方一脚踹到了肚子上,很直接很大力的一脚,踹得他跪在地上吐黄水。
雷刚把他扶起来的时候,他看到雷刚的眼色有些慌乱不自在,说了几句话,他正疼得头晕脑胀,就记住了一句,我们那里都让放开了打。
当然,就这一点事,在那里也受惯了,还不值得他对这个人印象深刻,而是后面进了参谋部之后,一场海地空三军齐集,空前盛况的大军演,让他再次听到了雷刚的消息。
雷刚在那次演习中表现绝了,带领的小队深入敌后,也不知道是不是误打误撞,竟然摸到了对方的司令部完成了斩首行动,控制了对方的主要通讯装置,让红军乱成一团,决定了蓝军胜利的基础。
斩首这东西说着好听,容易,实际上司令部的位置隐秘不说,也是保护严密,他放弃使用空中火力打击,也不知道用的什么方法,当真潜了进去,散播虚假指令,气得红军的首长们跳脚,导演部笑成了一片。
五个人的小分队,决定了一场战斗的胜局,将特种兵的功效发挥到了极致,将近十年的记录被打破,可以称之为是一个神话。
虽然没有全军通报表扬,但是却让他记住了这个人,就像是那场夭折的梦想在他的身上得到完美的诠释,那是一种憧憬。
第47章 憧憬(下)
林峰回到寝室的时候,果然看见又蹭过来的吉珠嘎玛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网,也不知道看到什么有趣的新闻,嘴角勾着笑,眼睛亮晶晶的弯着。
寝室里很安静,四个人,一人开了一台电脑,笔记本这东西对于他们这些城市人来说算不了什么,就连相比较家境最不好的噗哥都有一台,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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