匙,在他眼里这就是一条他从集市上随手买来的廉价项链。廉价到可以在列车上随意送给陌生人。如果他没有在宴会上遇到宁微尘,是不是他这辈子都打不开那个盒子?
穿过鱼鳞的线很粗糙,叶笙用指腹轻轻碰了下就将它放进了兜里。门铃声响起,酒店的服务人员给他送来了手机还有一套换洗的衣服。
宁微尘从沙发上站起身来。
“时间不早了,早点休息。”他留下这么一句话,便走向左侧的主人房,剩叶笙一个人坐在原地。
玫瑰帝国酒店的套房比之月城酒店有过之而无不及。叶笙在宴会厅沾染了一堆香水酒精的味道,自己也闻着不舒服,拿起睡衣,走进浴室,匆匆洗了下换好衣服就走进了一间客房。
他躺在床上,开着台灯,好好端详着那条项链。淡青色的鳞片上有很多划痕,都是在阴山留下来的。
那个曾经他最想摆脱的地方,现在却好似有种奇异的能力,光听到名字就让叶笙一直飘浮不定的心安静下来。
他果然很适合阴山。
这里是市中心,淮城最繁华最昂贵的地段。叶笙在天价的酒店房间,回忆的却是无数次被贫穷折磨的过往。
宁微尘说,他对自己的了解还不够深。
其实,他从来就没想过要了解过自己。
人为什么而活?这个问题叶笙一出生就在想。他不知道别人幼年生病是什么情况,但是对叶笙来说,很痛、特别痛。发烧时,意识钝痛模糊,内脏颠倒战栗,骨骼、血液、灵魂每一处都在烈火中煎熬。
他来到这个世上最先体会到的感觉就是痛苦。
后面病好了,叶笙人也跟失了魂一样。村里人都说他是被烧傻了。
实际上他更像烧魔怔了。从出生开始,他对这个世界就有一种尖锐的恨意。歇斯底里,怒吼破坏,癫狂毁灭,都不能消除的恨意。只是小时候太虚弱了,做不出任何失控的样子,所以只能选择闭眼睡觉、闭嘴发呆,于是给人的感觉就是木讷和迟钝。
外婆却好似能看透他的内心。
她带着幼年的他爬到了屋后面那座山的山顶。
那是叶笙第一次看清阴山的全貌。十万大山连绵起伏,烟雾浩荡,绿林成涛。
外婆笑着揉他的头发,轻声说:“我们笙笙现在受的这些苦啊,以后老天爷都会补偿回来的。人这辈子运气是守恒的,你只要慢慢长大就好了,长大后一切都会好起来。”
然而长大后也没好起来。他在愚昧落后的山村里,受到的歧视是简直粗暴的硬刀子。后面上了高中,一群自认文明的同学给了他新的软刀子。
偏见比无知更可怕。因为偏见,那群同学们对他的每一个动作都进行一通自以为是的分析。分析他的原生家庭、分析他的底层逻辑,然后得出他心理阴暗的结论。
一群脑瘫。
叶笙一直没想好自己要为什么而活。
所谓的安稳大学生活,所谓的回到阴山,所谓的考公务员。不过全在复刻他认识的一个扶贫办的年轻女人罢了。
那个女人笑起来时,眼神像是巍巍大山。
用一双和外婆极其相似的眼,凝视着他,对他说。
“将生命奉献给一件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那就是活着的最优答案。”
他的人生计划真的是发自内心吗?不,他只是在模仿别人的人生罢了。
参考别人的人生意义,来给自己生活的答案。
叶笙这一觉睡得并不安稳。
冰凉的鱼鳞项链握在手里,却像是一团滚烫的火。叶笙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低烧不断的岁月,口干舌燥、四肢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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