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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际的那丝鱼肚白慢慢扩大,晨光熹微,照亮这座春城。

房东沾满血的斧头、离叶笙的脸就只有一厘米。可是阳光出来的瞬间,她砍人的动作僵在原地,如同木偶,身上、脸上的鲜血全都消失得干干净净。

花香浓郁惑人。

房东脸色扭曲,剜了眼叶笙后,佝偻着腰回到了楼下。

而王小胖烂成肉泥的身躯也开始复苏,浑身被治愈被融合,晨昏交界之时,他紧握着那张稿子,重新变成了那个西装革履的上班族。

上楼的时候,王小胖脸上肥肉颤抖,半是迷茫半是疯魔的视线,望着叶笙,眼里是刻骨铭心的恨意和杀意。

王小胖回到了3楼。

叶笙放下枪,往后靠时,才察觉自己的背脊早已惊出了一身冷汗。

他站在长明公馆的二楼往外面望,这个世界开始运作。拂晓时风还带着凉意。早上六点,施工队要开始施工了,三楼的女人也起早贪黑开始做早餐。

死去的外地人不会被复生,但是只要还有一丝气息,就可以被春城治愈。

欲魔匍匐在地上,蟾蜍的毒液已经腐蚀他的半边身体。他在极度的痛苦中呼吸不能涕泪横流,他觉得自己就要死了,但是光照亮这个世界的一瞬间,他又得救了。

暖风熏得游人醉,欲魔赤红着眼抬起头来,看到一层淡淡的白光笼罩在他周围。

同样被治愈的还有杨宗,男孩在他身上戳的血洞渐渐缝合,他慢悠悠地转醒,醒来的一瞬间,看着渐渐放明的天空,却是失声痛哭。

因为这不是结束,这是刚开始。

现在这曙光降临救赎一切的春光和风,到明天,是最恐怖最致命的刀。

“这他妈到底是哪里!这他妈到底是什么地方!”

杨宗经历过昨晚的折磨,已经彻彻底底疯了。他双手抓地,眼泪掉落,语无伦次地嚎叫。

他是有经验的C级异能者,去过无数危险地,也经历过无数死亡的淬炼。这是他第一次,感觉前所未有绝望和窒息。

春城的种子在他身上播种,不光是身体,还是灵魂。

他身体颤栗,不能呼吸。

他感觉自己马上也要被这里的租客居民同化了。

——变得精神紧绷,变得疑神疑鬼,变得压抑癫狂。和这个世界的人一起,在这动荡混乱的时代里,如蝼蚁挣扎。

这就是春城啊。

到这一刻,他才真真实实懂了怪诞都市首篇的意思。

【我初到淮城的时候还不知道。

原来在这座春城,一个人从埋下种子到发芽,只需要三天。】

只需要三天。

杨宗悲极而笑,神经质地笑出声来。

叶笙并没有理会杨宗的发疯,他弯下身,从地上捡起了一串钥匙,那串杨宗从房东那里偷来的钥匙。

洛兴言脸色非常难看,拎着自己的铁链从里面走出来,沉重地说:“我现在拿着枷锁已经很费劲了。我猜测今天晚上,我的异能应该最多剩下百分之十。”

欲魔现在满脑子就是“我不想死”,他几乎是屁滚尿流爬到洛兴言身边的,哭爹喊娘就想求大佬庇护。听完这句话后脸色煞白:“百分之十?那怎么办,那我们怎么办!”

他和杨宗脸上的恐惧如出一辙。

洛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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