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门被打开时,立刻有什么毛茸茸的东西扑到蒋小城身上,爪子在他的胸上一搭,推得他一个踉跄。
蒋小城忙扶住门框。
“不许扑人!”钟恪行在一旁低声警告。
那东西听到口令,猛地弹跳一下,后退半步,左歪脑袋看了看钟恪行,右歪脑袋看了看蒋小城。
突然,像是打了鸡血,在原地旋转一圈,兴奋地“旺旺”叫了两声后,半蹲下来,拿好奇的目光打量眼前的陌生人。
它安静下来,蒋小城才看清楚这是一只金色的边境牧羊犬,中等体型,毛发又长又密。
“它不咬人。”像是怕蒋小城害怕似的,钟恪行在一旁道。
“啊没关系的。”
蒋小城对待动物,从来都很喜爱,他单膝半跪,尽量表现得友好,伸手招呼道:“过来。”
长期生活在城市里的狗本就不怕人,这只边牧敏感地察觉出蒋小城并无恶意,觉得他是很值得信任的玩伴,前腿伸直,开心地跃了两下,蓬松的尾巴摇了摇,爪子踏着地板,哒哒哒地走上前。
在蒋小城脚边坐下,张开嘴巴,伸出长长的舌头呼吸,一副等待着被爱抚的样子。
蒋小城小心摸摸它颈肩的毛发,柔软极了,简直让人爱不释手。
“他很喜欢你。”钟恪行观察着一人一狗的互动,似乎是放下了心。
蒋小城以为这话是对自己说的,很高兴地抬起头,“真的吗?”
又问:“它叫什么名字?”
“找找,五个月大。”
蒋小城想这个名字倒是很别致,试探着召唤道:“找找?”
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找找的三角耳朵立马竖了起来,懵懂地瞅着蒋小城。
能得到回应,蒋小城觉得很新奇,又唤了一声:“找找!”
找找在喉咙里呜咽几个调子,扬起下巴“旺”了一声,眼睛里带着灵气。
不仅可爱,还很乖。
蒋小城和它玩够了,不经意地抬起头,却不见钟恪行。
站起身来,环顾四周,去找他的身影。
入目是干净、整洁的客厅,家具的色彩以干练的灰、白为主,极具北欧简约的风格,线条分明。
中央的地板上铺着地毯,看起来很好踩的样子。
蒋小城猜钟恪行是换衣服了,正犹豫着是去是留,裤角受到了牵扯,他垂头,脚下不知什么时候安置了一双拖鞋。
找找将拖鞋朝着蒋小城的放向拱了拱,又抬起爪子点点地板。
蒋小城又惊又奇,“你是……想让我换上么?”
找找抬脸,紧盯着蒋小城,眼睛里透着无声的催促。
蒋小城想了想,进别人家的门,临走怎么也要和主人打个招呼,告一声别,踌躇一番,还是换上了鞋子。
跟着找找朝客厅里面走,见它在沙发前停下,又把爪子搭在布垫上,意识到这是在让自己坐下。
蒋小城是听说过边牧智商很高这件事的,但却从未有机会见识到,今天遇上了找找,算是开了眼界。
他坐在沙发上随意张望,目光触及到阳台的方向,似是有一抹绿色从眼底飘过,定了一定。
站起身,好奇地走了过去。
到近处一看,哪里是一抹绿色,简直是生机盎然!
不过两平方米的阳台,放着各式各样蒋小城叫不出名字的花草,高的,矮的,开花的,结果的……每一株都好像摆在该摆的位置上。
叶与叶、花与花间的距离既不那么繁密,也不太过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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