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誉之只喝纯净水,过滤器的也不行,他也不喝小区里直饮水机净化后的水,甚至自己买了茶吧机,去超市里买大桶的矿泉水。米饭也是,只吃东北的五常大米。蔬菜只吃最新鲜的,但凡有点蔫叶子就不吃,牛奶只喝早晨送来的、现挤的。他是汉族人,却不吃猪肉不吃羊肉,只吃牛肉和去皮的鸡肉、鱼虾,不吃任何内脏,不吃任何根茎类植物,不在外面小店里吃饭,不吃葱姜蒜香菜等大量有气味的东西——
若是没有,他也能吃,但吃得很少,只挑自己能接受的一部分吃。
这还不算。
他毛巾一共有十条,杯子八只,自备的饭碗碟勺筷共计五套。做什么事情都不急不慢,缓缓舒舒的。
林格觉得他的派头一点儿都不像私生子,像来民间体验民生疾苦的王孙公子,和他们完全不在同一个生活水平上。
像他那狭窄房间里徘徊的、与这个家格格不入的香味,又像林誉之摆在他们家那价值几百块洗漱台上的精致瓶瓶罐罐。
无论林格再怎么用力挤出沐浴露打泡泡,也始终无法将对方在这个家中留下的痕迹彻底抹除。
两个人的初次矛盾就在林誉之搬进林格家的第一个夜晚,林格出去吃拉面,听见邻居家风言风语,暗指林誉之是林臣儒的婚前私生子。
林格听在耳中,啪地一下就炸了。
她蹭蹭蹭地回到家,强行进入林誉之的房间,拎着床单,兜一兜林誉之的衣服——真恶心,男人的衣服还这么香,比她的还香——
吃力地拽着衣服下楼,林誉之就站在楼梯口旁,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动作,对自己被妹妹“扫地出门”这件事并不意外,看到她下来,他甚至还伸出手:“用我帮忙吗?”
他表现得就像顺手帮妹妹丢垃圾,完全不在意林格要丢掉的是他的床单和衣服。
林格说:“滚。”
掷地有声,惊动父母。
林臣儒小步蹿出卧室,探头:“怎么了姑娘?”
林誉之瞥一眼她脏兮兮的裤子:“叔叔,妹妹爱干净,想要帮我洗床单和衣服。”
——他的嘴毒,就连讽刺人也不动声色。
俩人针尖对麦芒,遗憾林格总是输的那一个。
后来才渐渐有了变化——倒不是林誉之“让着”她,而是林格精准地抓到能刺伤他的命门。
“哥哥”就是他的死穴。
林格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再如此称呼对方。
经纪人那边初五就开始上班,而初五过后,无论林格怎么给对方打电话,都是关机。
偶尔几次接通,也是顾左右而言其他,说自己滑雪跌伤了腿,要么就是牙齿痛去看牙医,一提到续约,就假装信号不好,哎呦哎呦地挂断手机。
林格性格直率,喜欢快刀斩乱麻,最厌恶拖拖拉拉做不成事。她已经和下家打好招呼——还和她们的相关负责人吃了顿饭,争取在四月份入职。
刚好赶上春季新品的售卖。
林格堵了经纪人两天,终于在咖啡厅中成功将对方堵到。彼时经纪人还在悠闲的喝咖啡,下一瞬,就被林格的健身教练按住了肩膀。
林格请的这个私教,一身腱子肉,190多,体脂率惊人,人高马大的,大冬天,有垫肩的大衣上身,更显得粗壮。他笑眯眯地挨靠着经纪人坐下,顿时衬得经纪人弱小无助一只。
林格微微抬下巴,问:“现在可以谈谈了吗?”
健身教练展示了一下他的肌肉。
肌肉的力量果真大于林格的威慑力,经纪人讷讷,终于透了个底——
“不是我故意卡你,还是宋总监的主意,”经纪人低声,“就是上个月的事,他不是请你吃饭吗?你不去,他有点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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