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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其实一直有轮椅,是龙娇一次年会上抽到的奖品,可林誉之不用, 他就是有股说不出道不明的傲气, 这段傲气促使他能走就绝不会让人推着。尽管有省时省力的便携工具, 也执拗地自己走——宁可拄单拐杖,一瘸一拐。

寄人篱下的是林誉之,林格自己不敏感,她只是觉得林誉之这个“哥哥”很敏感,浑身都是刺,平时顺滑地服帖在身上,说不定何时就蹭蹭蹭地竖起,变成尖锐的、枣刺般的东西, 一碰就一手血。

老师列出中小学生必读书单, 林誉之陪她去买, 用的也是他的零花钱。父母给了钱,他坚持不用,一定要自己付。

结账的时候, 林誉之站在收银台处,白色T恤黑色运动裤, 手白的像北方第一场大雪,青筋若隐若现,片刻, 他侧脸,看了眼旁边的林格, 伸手将她肩膀上快滑下去的双肩包包带扶正。抬手时, 林格嗅到他身上自然的淡淡香, 是淡淡的、干净的蔷薇叶子。

好奇怪,他身上一直有很淡、很柔和的植物味道,干净,清冽,像林誉之所出生的那个寒冷城市,却又有着不同的绿叶气息。林格用了好长时间寻找类似的气息,最终发觉他像学校里种植的那一片蔷薇,在不开花的时刻,凑近了嗅那些新生长的嫩芽枝叶,就是他的味道。

拥有好闻气味的林誉之,没有冷香丸和暖香丸,也没有什么金呀玉呀麒麟呀麝香珠串。林格捧着哥哥付钱买来的一本《红楼梦》,从头囫囵地翻到尾,本想去探寻林黛玉寄人篱下的心境,悄悄探一探兄长的内心,可惜她在文学上的确没什么天分,并不能共情,也只记得一句“风刀霜剑严相逼”。

可林誉之没有。

林格觉得林誉之和谁都相处得很好,尤其是被重新接纳到这个家庭之后,他安分,守礼,就连龙娇提起他也是“我们家誉之”,满脸的骄傲。林格成绩不好不坏,算不上顶尖,不是老师偏爱的对象;林誉之成绩优秀,龙娇替他开过一次家长会,回来时满面的荣光。

林格回忆起刚认识林誉之的那一年,他一直都是高高在上的。

脊背挺拔,高傲的,偶尔会垂眼看她。

毒舌,一句话就能气得她四仰八叉。

相依为命的那几年,他终于低下头,为了妹妹和家庭,心甘情愿地牺牲着自己的健康、时间。吃喝玩乐一概不理,业余消遣抛在脑后。

夜里给林格买烧烤串,林格吃了两串,谎称吃饱了,再吃不下,要哥哥帮忙解决——因她知道,若非她吃剩下,林誉之绝不会吃这些肉串。

他像那些作家描写的母亲,儿女吃肉她喝汤;像语文考试阅读理解上的父亲,永远只“爱”吃鱼头,将鱼身上的肉让给女儿。

林格在那个时刻想要得到他。

她不确定那种因素是否能被称为爱,她只知自己想要同对方长久厮守。

好奇特,林格在林誉之高傲的时候和他争吵,却又在他落在身边时发疯地想要他。

遗憾对方始终将她当作妹妹。

林格有时都会在想,林誉之也未必是真的爱她。有的,大约也只是牺牲自己身体对妹妹的顺从,正如习惯性地牺牲自己的时间来为妹妹赚零花钱。

包括崴脚后的那一次,在林格慢蹭蹭磨月复肌时,林誉之半倚靠着枕头看她。那个枕头是林格心血来潮做的,针脚歪歪扭扭,横七竖八地刺了朵像蒲公英的蔷薇花,右下角是粗糙的刺绣,几条直线绷紧,歪歪斜斜地刺出一个“林”,林格本想在后面再刺一个格,可惜没了空位,看着难受,索性丢给了林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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