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吃了长长的火鸡腿,加了冰的奶昔,以及一圈接着一圈的薯塔。
也拍了很多还算漂亮的照片,一起穿着巫师服,挥舞着魔法棒——齐康并不懂巫师背后的那个IP有什么含义,我向他推荐了原著,他点了点头,说以后找时间再去看。
看烟花表演的时候,我们坐在了城堡里用餐——那里据说是这个游乐园内最好的观景位。
我看了一会儿烟花,才发现,齐康在向下看。
我问他:“你在看什么?”
齐康说:“没什么。”
我顺着他的视线,看到了聚集在城堡之下,几乎人挤着人的、站立着仰着头向上看的游客。
齐康在看着他们,而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
除了最后的这一点插曲,这次的游乐园之旅整体来说还是非常令人愉快的,结束的时候,游乐园的工作人员送给了我们很多游乐园官方出品的周边,齐康很喜欢其中的一个娃娃,直接随身抱着了。
返程的路上,齐康摸了摸娃娃的皮毛,仿佛不经意似的,问我:“你今天花了多少钱?”
我想了想,说:“三十多万。”
三十九万九,也算三十多万吧。
齐康“哦”了一声,没再说话了。
第二天,我送齐康上学。
报道日在军训以前,送他上学,还真就是送他上学。
管家早就贴心地为齐康配备了全套的学习用品和电子用品,三件套的笔记本电脑、平板、手机一应俱全——当然,全都是出自我旗下的公司。
齐康从头到位所有的衣物都是我为他买的,不算奢牌,倒也是小有名气的牌子,我问他,是将他送到学校门口还是教学楼,他想了想,说:“学校门口吧。”
他下了车,冲我挥了挥手,我在这一瞬间,有一种我包养了一个小情人的错觉。
但到底还是不同的。
齐康是我名正言顺的太太,我们虽然签署了婚前协议,但他已经获得了我一部分的资产——只是这些资产在我们的婚姻存续期间并不容易变现,他能动的也只有我给他的“零花钱”。
我给他的“零花钱”不算少,但消费账单会按月发送至我的邮箱,我几乎从不看,但如果我想看的时候,还是能轻易看到的。
齐康有记账的习惯,他花费的每一笔钱都会通过正式或者非正式的方式让我知晓,从这个角度来看,他花我的钱,是不自由的。
我对他并不吝啬,但却抱有防备心理,或许是因为我曾经在他的身上收获过极深的失望和伤害,而不自觉地采用了很多措施,来预防他可能会对我造成的二次伤害。
但这对他而言,算不上公平。
在驶向公司的这段路上,我花费了一些时间思考该如何给齐康多一点自由,至少让他能多花到我一点钱。
但思来想去,还是准备将这个计划放在我解决掉齐康周围的那些烂人之后。
我知晓我对齐康的掌控欲有些不合情理,我的一些做法虽然没有违反法律,但到底在道德上有亏损——我不打算改变,我决定一意孤行。
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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