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为了防止被有心之人盯上,特意写明:除非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否则要等到温绛十八岁成年后才可动用这笔钱。
而舅舅一家之所以愿意收养他无非就是相中了这笔可观遗产,只等他十八岁后来个卸磨杀驴。
寄人篱下的日子并不好过,吃着剩饭遭着白眼,穿的衣服也都是舅舅家的弟弟淘汰下来的旧物,他比弟弟大,个子也比弟弟高,弟弟的旧衣服也总是短一截。
每次看到舅舅给弟弟买新衣服时,小小的温绛就会躲在一边满脸艳羡,心中暗暗期盼着弟弟快些长大,等弟弟长到衣服穿不下,自己就能捡他的旧衣服穿。
这样他也有新衣服啦。
温绛垂着眼望着卡里仅剩的八万块,抿嘴笑笑。
不管这么做会不会后悔,既然做了就没有回头的机会,况且如果当年不是那位神秘好心人暗中捐助,送他去学表演,他也没机会进娱乐圈,更没机会赚到那么多钱来改变命运。
温绛崇拜他敬慕他,但却不知他姓甚名谁,连他的真实样貌也未曾见过,他只来过几次,捂得严实,只在车窗缓缓上升的瞬间,看到了他雪白衬衣领口上方那若隐若现的小痣。
那也是自己最后一次见到他,此后的六年里,每当发呆的时候,就会想起那淡色的痣。
后来,温绛希望能成为他,尽自己绵薄之力帮助更多孩子逆天改命。
办完一切,他这才从某团上买了身便宜衣服,打车去了原主所在的娱乐公司。
而此时,距离经纪人严锡命令他速来公司已经过去了三个小时。
一进公司,入眼便是大厅里悬挂的几幅巨幅艺术照,中间C位照片中是个身材颀长、芝兰玉树的年轻男人,手指蜷曲抵在红唇边,微扬的下巴透出几分倨傲的矜贵,精致漂亮的眉眼和那些流水线下来的艺人男团截然不同,一眼便终生难忘。
温绛看到了照片下方男人的签名:
云善初。
哦,集玛丽苏之大成、夺万千宠爱于一身的超级万人迷男主,云善初。
原文对其描写也是人如其名,温良恭谦、璞玉浑金,在大男主当道的爽文市场中属于别具一格的小白花人设,或许读者也已看腻了金手指开到逆天的大男主,急需小白花清清口,因此原文凭借这种人设一举大爆。
温绛只是草草看了两眼,转身上楼。
他对小白花没兴趣,他只喜欢肌肉型男。
刚一推门,玻璃杯飞速而来,恰好从他身边飞过,摔在地上碎成几瓣。
不用猜,也知道谁这么大火气。
办公室里坐着两个男人,一个是头皮都气成粉红色的秃头经纪人严锡,另一个则是娱乐公司的负责人薛铭远,原文男主云善初的追求者之一。
温绛对这位公司老总印象不深,他出场寥寥,言辞举动又老气横秋,致使温绛一度认为他是个年过半百的老大叔。
不成想今日一见倒有些出乎意料,是个温润如玉的美中年,目测不过三十冒头。
“温绛,你是打定主意要摆烂到底?三小时前通知你速来公司,你倒好,临了饭点你来了,是觉得我们有心情和你坐一起心平气和边吃边谈?”严锡一张嘴,声音粗嘎。
温绛古井无波,没人邀请他,他却能从容不紊自觉坐下。
身下传来隐隐痛感,这种痛感使得他在如此严肃的场合中思绪飞到了鄂尔多斯。太大了,清醒过来才意识到,那么大的东西原来真的能进入身体中。
办公桌前的薛铭远不动声色打量着温绛,从他进门起,视线莫名被他吸引,短短几秒钟内,便将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个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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