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这样也很不错,也或许只是看他穿正装看顺了眼。
霍卿章听到这个回答,握着方向盘的手指倏然一紧。
果然他还是非常在意那颗痣,认为能露出脖子的正装比休闲类的毛衣更具欣赏性。
对于一个行走在时尚前沿的年轻男人来说,正装比时尚休闲类时装更顺眼的原因,只可能是正装下有他需要的东西。
“这样,我也觉得今天的毛衣,有点奇怪。”霍卿章也只能顺着他的话来。
温绛看了他一眼,觉得他今天比毛衣还奇怪。
“那你。”霍卿章再次开口,“嘴唇上的洞,哪里打的。”
温绛抬起头,手指习惯性揪了揪唇下的银钉,总觉得霍卿章这个问题问得奇怪,由他问出这个问题更奇怪。
“金店打的,店名忘记了。”
霍卿章:……
正常人问这个问题当然不是想知道他是从哪家店打的,而是想知道唇钉背后的故事。
“为什么会想到在这里开个洞。”霍卿章握紧方向盘,就连他自己都觉得问这种问题显得很多余。
温绛若有所思摩挲着银钉,忽而扬起嘴角:“大概是因为某个人的离开吧。”
他笑眯眯的,平静地说出了这句话。
没什么特殊原因,更没有伤春秋悲的回忆,只是因为资助他的神秘人陡然失踪后,失去了约束放飞了天性,不再满足于只给耳朵装饰得亮晶晶,就这么简单。
疼痛会上瘾,第一次打耳洞还怕得要命,再往后就学会了享受这个过程。
霍卿章的肩膀慢慢塌了下去。
果然,一个人如果费尽心思想要隐瞒曾经的秘密,无论使用如何高端的查询方式,也无法查到他内心的想法。
等了许久没得到霍卿章的回应,温绛看向他的侧脸,只觉得他侧脸的轮廓比平时更加凌厉,依稀能看出微蹙的眉间,和紧抿的唇角。
温绛掐指一算,霍卿章满打满算也三十岁了,接受不了过度的标新立异这很正常。
“代表。”他笑吟吟的,“如果你不喜欢,我以后不戴了。”
说完,他手动摘下耳钉唇钉,将一小把饰品放进车载置物盒。
霍卿章余光望着那堆亮晶晶的小钻石,眼底暗了暗。
不可否认,温绛怎样都好看,可这些小饰物更是锦上添花。
如果温绛打心底不愿意忘记那个人,自己也不该强迫他。
红灯再次亮起,霍卿章缓缓踩下刹车。
他拿起一枚法式不规则耳圈,伏过身子,指尖轻轻揉弄着温绛软软的耳廓,找到小洞,慢慢的,一点一点把银针扎进去。
“戴着吧,我喜欢。”
另一边。
霍母拿着手机找到霍老爷子,张嘴就是:
“您瞧,温绛背着卿章私会谨辰还真不是一次两次了,大着肚子呢就到处招摇,日后真生下霍家的孩子他不得骑您脖子上造反?”
老爷子翕了眼,揉着眉心:“这件事你想说几遍,我给你个机会你自己选,十次五十次一百次?不然打印下来贴我床头?”
霍母暗暗咬了咬牙,脸上尽量摆出笑容:“我也是为了家里着想,可能是有些啰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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