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孟玉兰来沪市, 他本来想跟着来的, 但是他又不愿意见梁如月,要是去了, 心里也不是滋味, 于是才让孟煜树跟着。
孟玉兰想着时间还早,刚好快到午饭时间,就待着孟煜树去外滩逛逛。
“你觉得这里怎么样?”孟玉兰问孟煜树。
“蛮好的。”
她自?己?当然是见过?大世面的,这时候的沪市虽然繁华,但还是发展阶段,再等几年,就又是另一番样貌。
可是在孟煜树眼?里, 这可比海市热闹繁荣多了。
这儿的人穿着打扮都和海市不一样,路上随便一个人都拿着一个大哥大, 骑摩托车,到处都是有钱人,路过?商场和办公楼门口,也能看到许多打扮时尚的气?质女郎。
孟玉兰还穿着那件黑色的外套,把头发高高地扎起?来,看着清纯又俏丽,孟煜树在孟家待了这么久,也胖了一些,脸上总算有点肉了,他穿着一件厚皮夹克,是孟厚德的旧衣服,但是重新刷上了一层油,看着也不那么旧了。
他个子?虽然不算很高,但是瘦瘦的,身材比例不错,衣服大了点,穿在他身上竟然有点潮。
两人走在一起?,一个漂亮一个秀气?,也是一道风景线。
方才还遇到一个外国摄影师,说?着蹩脚的中文,要给他们拍张照片。
孟玉兰用英文拒绝了。
对方听到孟玉兰的英文说?得流利又正宗,反而更加兴奋了。
一个劲夸孟玉兰好看。
孟玉兰表现得很自?然,孟煜树却被吓到了,拉着孟玉兰就想走。
怕那外国人是个坏人。
“不早了,我?们走吧,去吃饭。”
“好。”
“想吃什么?我?们去吃生煎吧,这儿的生煎好吃。”
孟玉兰做的决定,孟煜树从来都是没意见的。
路过?一家肯德基,里面坐满了人。
门口也有很多人在排队,有些人不吃也在外面看。
孟煜树很好奇,问孟玉兰:“这吃的是什么啊,怎么这么多人?”
孟玉兰看了眼?,“肯德基,吃炸鸡的。”
孟煜树也垫脚张望,“哦,好吃吗?”
“挺好吃的,下次带你来吃。”
别看以后的肯德基到处都是,但是在这时候,吃一顿肯德基是非常奢侈的事?情。
孟玉兰对这个没兴趣,孟煜树也不喜欢凑热闹,他主要是好奇,看着这么多人吃,心想,应该很好吃吧。
但是再好吃,肯定也不如叔叔做的红烧土鸡好吃。
孟玉兰领着孟煜树去了一家老字号小吃店。
这家店的招牌就是生煎馒头。
\" 生煎馒头牛肉汤,油豆腐线粉蟹壳黄,大汤团有两种,甜是芝麻咸是肉…… \"
到沪市,生煎馒头是必须要吃的。
而且这时候是做的最好吃的,等到再过?一些年,味道多多少少就变了。
到了店门口,这时候已经有很多人在排队了,比起?刚才在肯德基看到的人,只多不少。
白白的生煎馒头一个挨着一个,挤满了整个锅,一个个都蒸腾着热气?,还能听见锅里发出“滋滋”的声音。
孟煜树正在长身体的时候,吃得多,饿的快,早上坐了几个小时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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