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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驳领,贝母袖扣跟半哑光的羊毛面料相得益彰。

隔着几步的距离看过去,身材跟从前相比的确消瘦许多,因而少了几分强壮的味道,但骨架还在,肌理平滑,整体反而更显修长挺拔。

气质也说不上来哪里不同了,就是感觉更……更绅士。

裘久骁笑望着他,右手大拇指跟食指搓到嘴里,吹了声响亮的口哨。

“潇洒。”

陆行舟没理会他的调侃,径自去倒了杯水,没等多久江行长一行人就到了。

他们不是第一次见,又都是讲究效率的人,聊了没两句话题就拐到了公事上。

江可瑶本就只为来看陆行舟,公事听得兴致缺缺,便在一旁沙发上闲坐着,谁知意外发现茶几下收着几张书稿模样的东西。

拿起一看,居然是信。

就那么大喇喇地搁在玻璃下面,似乎并没有不让人看的意思。

展开第一封,刚看了个开头她就忍俊不禁。

对方没有落款,但叫他陆叔叔。她抬眼瞟向“陆叔叔”,真觉得这三个字放在陆行舟身上有种微妙的年代感。

“陆叔叔,

收到回信很惊喜,我拿给同学看了,他们都很羡慕我。

你说得对,我不能总钻牛角尖,应该多跟身边的人交流,把心里的想法告诉别人。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寒假我可不可以经常给你写信?

还有,你的字很好看。

很喜欢你,陆叔叔。”

很喜欢你。

这四个字的墨迹比其他任何字都要深,像是写信的人写到这里,停下来想了许久,然后才下定决心写上去。

真是个努力学习率直的小朋友。

江可瑶嘴角微微上扬,又去读第二封:

“陆叔叔,

来信收到。

我的成绩还可以,去市里读中学应该不成问题。

其实我不太爱读书,但是没办法,从小到大我的学费和生活费都是由别人资助的,资助人跟我没有血缘关系,我不想让他们觉得我是个不知好歹的人,花了他们的钱还不认真学习。

算了,跟你说实话吧。我讨厌被人施舍,更不喜欢欠别人的,所以才把成绩看得很重。

你会不会觉得,有这种想法的我其实已经算是不知好歹?

就算你这样觉得也没关系,我也觉得自己很不知好歹。”

这一封相比前一封要低落许多,用词虽然幼稚,想法却有种奇妙的成人感。

现在的小朋友都这么早熟么?

她停下来,翻了翻陆行舟的回信。出人意料的是陆行舟并没有每封都回,哪怕回也只是寥寥数语,而且措辞始终平淡温和。

但来信却一封比一封浓烈。

或许用“浓烈”这个词并不十分恰当,但江可瑶想不出更适合的词,去形容这字里行间透出的牵挂与钟情。

“陆叔叔,

没有收到你的回信,你是不是很忙?

昨天我们这里下了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同学约我去打雪仗,我们玩得很开心。

我想我会永远记得这一天,初雪的这一天,生命里为数不多感觉到被爱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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