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妙惟肖。
商人以为自己在这场博弈中赢了, 哈哈大笑,没有接杯,而是直接伸手抓住了沈之屿的手腕,托来自己跟前,将就着沈之屿举杯的姿势一饮而尽。
元彻的头皮一下子就炸开了!
不仅仅是出于这油腻的动作,还有如此近距离之下,商人会不会发现沈之屿的身份!?
沈之屿的长相虽然在男子中偏阴柔,但和女气完全不沾边,不然也不需要用面纱来遮住下半张脸!
就在元彻盘算如若商人有任何奇怪反应,就以最快的速度立马让他人头落地时,商人却只是喝完了酒,酒肉饭囊地感概道:“好酒!”
稍后,他拿过另一只酒盏,亲手倒上一盏,递给沈之屿:“姑娘也请,鄙人姓王,敢问姑娘姓名?”
元彻:“……”
“王”姓是四大家之一,虽没钓出一个姓“杨”的,倒也能凑合,
提起的心稍稍放下,元彻暗自咂摸一声,心想是不是太瘦了,以至于手腕处捏着都和姑娘一样纤细。
得想办法让丞相大人长点肉啊。
沈之屿没回答,接过酒盏,以袖掩面喝下。
商人有些纳闷。
沈之屿指了指自己的喉咙,摇摇头。
商人惊讶道:“难道姑娘……”
“是个哑巴。”元彻开口打断对话,他早就不耐烦了,长臂一伸将沈之屿拖了回来,“本公子就喜欢安静一点的,老王,酒也喝了,你到底做不做生意?”
说着元彻还往沈之屿面前挡了挡,将一位被人碰了心爱之物的纨绔子弟演绎得淋漓尽致。
商人被“老王”二字叫得青筋跳了跳,但瞧这样子不像是演戏,也因此进一步放下了戒心,拱手道:“公子,您要的东西呢,是需要有引劵的,不知可有带在身上。”
沈之屿提早备好了这些,元彻从衣襟里先拿出了一封信,再掏出两条两指厚的金条,“啪”地一下按在信上,亮闪闪的金条一下就吸住了商人的目光。
光是这个金条就够买好几匹布了!
只有贵养的少爷才会对物价如此没分寸。
现在,他已经丝毫不怀疑,元彻就是一位挥霍千金只为剥美人一笑的傻逼!
商人眼冒绿光,检查引劵无误后,叩手敲了敲桌。
四位小厮抬着比自己还要高的箱子入内,放在空处,默声离开。
元彻嘴角露出满意的笑,轻轻地拍了拍沈之屿的后腰,宠溺道:“去选,看上哪一种就告诉我,咱们买回去。”
“这姑娘遇见公子你可真有福气啊。”商人收了金条,拿起筷子夹了口菜放在嘴里,脸上浮现出酒后的红,“这些东西,官位稍微差一点的官老爷们,只会在逢年过节或儿女嫁娶时来买上一两件,啧,买就买吧,有生意咱们都做,又非要讨价还价的,一会觉得不值这个价,一会儿又嫌我们秀娘工期太长,穷酸货,这是什么?宫里的娘娘们可都是穿着些!这不是让大伙儿都不开心吗?!”
这是看元彻有钱,为待会儿涨价铺垫。
元彻接招接得漂亮:“是啊,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庸脂俗粉太多,好不容易遇见一个天仙似的,当然得阔气点,银子算什么?”
“就是!”商人一拍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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