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爱加冰,爱加果味道。
喝茶也爱冷萃,爱加香片。
佣人笑了笑,去拿,有时候感觉弄弄小姐比男人更像是男人,她懂一点酒,但不精通不专业,却自己喝的很好,比一般的女孩子更爱喝酒一些。
姜美玲举杯,细支高脚杯,甜酒杯总是很修长,“我跟oira认识几十年了,我跟jones喜欢喝酒,抽雪茄,她跟我们玩不到一起去,她爱煲汤,我们每天晚上小甜酒,她每天晚上要喝甜汤。”
“这个事情无非就是两个人在做,jones或者oira,但是你看现在的稿子。”她指了指桌子上的新闻稿子,她是纸媒大亨,在报业新闻媒体自然有自己的渠道跟人脉。
滔滔扫一眼,“是冯太做的。”
非常清晰地目的,“为了中伤冯先生。”
patton赞赏地看他一眼,他早就说过,这个孩子很像他的,打个响指快速地指着滔滔对话,“她后面肯定会有接连动作,之前的不过是前菜而已。”
“她想收购冯氏!”滔滔脱口而出。
patton跟他碰杯,两个人相视一笑,都是机会。
有变故就会有机会,信息永远最赚钱,脑子永远要赚的快。
弄弄喝酒,下肚冰凉又冷畅,仰头而尽,喝的也很好,她喝甜酒不要佐菜,看滔滔跟patton就好了,两个人都是脑子非常灵活的人。
你既然要想一口吞的下,那有两条路,姜美玲思虑再三,“jones是明着来的,oira喜欢暗着来的,你大概也看出来了,今天如果是jones干的话,他会直接让你把sela处理一下,做这种不上台面的事情,如此阴险,大概就是oira。”
“我们不能被她牵着鼻子走,如果我在车里的话,她可能不是很想我活着,”滔滔站起来,撑在栏杆上面,侧身吹着死后余生的风,“证明她可能很想我死的,我哪里得罪她了呢?”
patton摇头,不一定是针对滔滔,“她谁的死活都不会顾及的,一直以来,冯太做事以心狠手辣出名,只不过这些年都压下去了,反而jones过于张扬名声一般,她很少露面。”
所以,滔滔可能是顺带。
姜美玲不这么认为,“她做事情很仔细的,不可能无缘无故,我觉得她可能知道了一些我们不清楚的信息。”
“这样,我明天呢,会约她出门,看看什么意思,这个事情我来处理,不要担心。”姜美玲一力承包,她能抗,现在还能为孩子们抗一抗。
到走的时候才想起来关心滔滔的脸,到底亲生的在眼前,不是很能看到别人,给弄弄装了很多甜酒,弄弄不要,“酒人多才好喝,等下次我来喝好了,不然成了借酒消愁了。”
姜美玲笑了笑,看弄弄呢,还没有自己高,有些矮,应该去医院看看的,但是孩子这样,她不好说,一个字都不提,矮一点呢,也很好,她不觉得难看。
怕弄弄难过,她总是跟着滔滔颠三倒四地奔波,“回家洗澡好好睡觉,我家里还有精油,给你带一瓶重瓣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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