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夹了一个鸡心塞冯易嘴里:“给你尝尝,我做的鸡杂可好吃了。”
鸡心总共八个,她不打算卖了,家里人随便吃吃都能吃掉。
其实鸡杂他们家的人也是能全部吃掉的,只是天天吃鸡内脏不太好。
卤鸡心确实好吃,尤其是姜瘸子夫妇很细心,那鸡心都是剖开洗掉里面脏东西的,也就更加入味。
“丽云姐,真好吃。”冯易道。
姜丽云笑起来,又道:“我之前没想太多,现在想想……以后卤鸡杂的时候还可以顺便卤一点豆干鸡蛋,搭着一起卖。”
买炸鸡要做的准备工作比煎饺可少多了,裹面糊之类原本冯易在做的工作,她来做也是可以的,这样冯易就能在旁边卖卤味了。
虽然挣得少,但也多了点收入。
关键是做卤味真的不费事,放进去香料一锅煮就成。
“丽云姐你真聪明!”冯易道。
姜丽云笑起来:“那是,所以你要好好珍惜我这个对象。”
那必须的!冯易看着姜丽云,觉得姜丽云整个人像是在发光。
姜家的情况其实一直不太好,家里挺穷的,但姜丽云从小到大,身上都有一股不服输的气势,瞧着生机勃勃。
她总会想尽办法,让自己过得更好。
她就像是石头缝里长出来的树苗,现在,她还已经撑开石头缝,越长越大了。
冯易对生命算不得多么热爱,但是跟姜丽云在一起,未来就变得绚烂起来,让他充满期待。
两人去了镇上,照旧在幼儿园门口摆摊。
炸鸡的生意依旧很好,卤鸡杂也很快卖完了。
花个几毛钱买点,回家就能当个菜,多好!
姜丽云瞧见这情况,愈发觉得要卤点豆干什么的卖。
虽然她做的卤味味道一般,但这时候的人吧,他们的嘴巴没那么挑。
不过卤猪肉或者鸡鸭来卖就算了,她的手艺是真的不怎么样,也没有那么多时间。
做生意这事儿,必须有所取舍,什么都想干只会累死自己。
现在要不是处在前期积累阶段,她都不想这么累。
上辈子她和冯易早死,保不齐就是因为年轻的时候太累了。
姜丽云和冯易去镇上之后,姜瘸子就去洗碗了,接着又去摘了一些菜回来,洗干净准备晚上吃。
他还要挑水、做饭、洗衣服……
至于吴小春,她找了姜小姑,打算给姜丽云和冯易做被子。
“我家丽云和冯易的棉袄也不太好,尤其是冯易的棉袄,里面都筋筋挂挂的。”吴小春道。
他们这里的棉袄都是蚕丝做的,毕竟家家户户都养蚕。
蚕丝棉袄穿久了,里面的蚕丝会聚拢到一起,甚至变成条状,他们这里称之为“筋筋挂挂”。
这样的棉袄压根就不保暖!
“那除了做被子,再用棉兜给他拉个棉袄。”姜小姑道。
吴小春点点头。
他们家的人很少买布做衣服,但她疼爱子女,每年都会看看他们的棉袄,给他们补点蚕丝进去,怎么都不会冻着他们。
冯易那棉袄……那都不能叫棉袄。
眼下天越来越冷,把他衣服里的破蚕丝换掉比较好。
两人忙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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