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宵穿书来的,对渣攻失忆前的性格体会不深:【可能吧,感觉不太一样。】
秦双琪:【啧,宝,你还是太嫩了点。】
阮宵:【怎么了呀?】
秦双琪:【你就该趁那位少爷失忆,上来就说自己是他男朋友!】
阮宵:【……】
秦双琪:【等等,自称未婚夫可能更占便宜。】
阮宵:【他是失忆,不是失智!能不能靠谱点!】
不过经秦双琪这么一闹,阮宵忽然想到,周牧野失忆后,好像从没怀疑过他们之间的关系,昨晚也是经他提醒,周牧野才知道曾经很讨厌他。
那如果他什么都不说,周牧野会以为他是谁?
为什么在听到他怀孕时,连一点反应都没有?
好像对他说过的话,不加质疑,全部照单全收了。
那岂不是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阮宵想不透,趴在桌上,扭头看向教室的斜对角。
周牧野在低头做作业,秋日光线明净,照得少年明亮又好看。
阮宵看到他眼角那颗精巧的泪痣,心中没来由地叹气一声,很容易就偏移了注意力,浑身跟没骨头一样软了下去,开始欣赏起那张让他心动的帅脸。
阮宵曾经在书上看过一句话,每颗痣都是为了告诉你——吻这里。
周牧野的痣为什么要长那里呢?
好色哦。
阮宵皱了下鼻子,在蓬松的衣袖间蹭了蹭鼻尖。
恰好这个时候。
周牧野似有所感一般,抬起眼,视线直直地扫了过来。
阮宵小脸呆滞一瞬,接着猛地扭回头,薅住宽松的外套后领一把罩在头上,一动不动了。
对方反应过激,周牧野轻挑了下眉,只觉得那趴在桌上的纤瘦背影像极了某种外表坚硬、内里柔软、一脸呆萌长相的小动物。
——缩头乌龟。
前排座位,光线透过纯白的校服外套洒进来,阮宵在逼仄的空间里,乌黑的眼睛一眨不眨盯着前方,愣愣地半张红唇,脸红得像是要滴血。
大白天盯着人家的泪痣……
他在干嘛……
***
到了晚上放学的时候,阮宵收拾书包的动作慢吞吞的,有点纠结。
他想蹭周家的车回去,但周牧野没主动提出带他一起,所以他只好在座位上拖延时间,想看看周牧野的意思。
如果周牧野不来叫他,就算了。
正想着,一道高大的身影站到桌旁。
那人抬手敲了敲阮宵的桌角。
阮宵顺着看去,就见那只手骨节修长,肤色似冷白玉,指甲修剪得干净圆润,连指尖都是漂亮的粉色。
他接着抬头。周牧野正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夕阳的暖光映在他的眼角,却依旧看上去神情刻薄。
“我还要训练,你想一起去?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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