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这就是她的正面。”
因为裙摆的遮挡,弥什也看不清她脚的朝向,所以这是合理的猜测。
高中生闻言,脸色更惨败了。
也不知道弥什的玩笑话,触动了中年上班族的哪一根神经,他忽然爆发,一蹦好几米远,离旗袍女人远远的。
“不是我,你要等的人不是我。”中年上班族害怕地向后退,“今天是我小孩的生日,我答应他早点回家,带他去商场游乐园玩的。”
“我求求你,放过我,让我回去吧…”
他对着旗袍女人的背影央求,旗袍女人没有回应,却是停下前进(或者是后退)的脚步。
中年男人见状,可能是觉得离开有望,干脆转身朝女人相反的方向急奔而去。
——只要离开这片城寨就好。
——只要离这个诡异的旗袍女人远远的就好!
回家的欲望强烈,上班族跑得飞快。城寨通道狭窄又杂乱,他跑动的时候不经意碰掉东西,发出乒乓的清脆响声,回荡在狭窄悠长的通道里,显得有些震耳欲聋。
然而他半点都没有在意,更没有停下来向东西主人道歉的意思。
他一门心思地朝通道光亮处跑,快点,再快点,说不定跑到亮光处就能回去了。
随着眼前亮光清晰,中年上班族慢慢勾起唇角,仿佛已经在光亮里看见自己回到家里,跟孩子过生日的画面。
然而下一秒,他忽然没有一点缓冲地顿在原地。
正常人跑步的时候想停下,不应该往前冲几步作为缓冲吗?
可是这位上班族不是,他是直接停在光亮处,光从他的身体透了出来。
弥什眯着眼睛仔细看去,直到光亮在他身体转动,发出嗡吱嗡吱引擎声的时候,她才发现那处根本就不是通道出口的光,而是一盏吊在猪肉店门口的白炽灯,还有电锯的反光。
光之所以能在上班族体内透出来,是因为电锯捅穿了他的腹腔处,从后背伸出来。
嗡吱嗡吱。
上班族的身体不住颤抖。
他就像从泳池出来甩掉身上水珠一样,黏糊糊的东西以男人为圆心,半径内滴答落下,组织物和血不要命地洒出来,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和粘液恶臭。
上班族失力坐倒,插在他胸腹处的电锯也逐渐往上,将他的上半身一分为二。
这场死亡来的太快了,随着男人跌落在地,弥什也终于看清楚电锯主人长什么样了——他站在杀猪档跟前,用手抓住上班族软趴趴的躯干,嫌弃地说:“老猪一只,唔好卖。”
中年人是老猪,不好卖,那好卖的是什么?年仅20的弥什安静如鸡,免得被屠夫发现。
可惜事违人愿,屠夫的目光落在众人身上,特别是弥什身上,笑着说出渗人的招呼声:“今日什么日子啊,来了那么多猪肉。”
“愣着干嘛!”弥什身边的情侣男催促对象:“还不快点把刀给我。”
“哦哦!”女人从鞋子里掏出小刀,递过去。
虽然刀对上电锯毫无胜算,至少比赤手空拳好。
经过这段话的提醒,弥什这才发现,原来进入无限空间的刹那,手边东西会被带进来。
她环视周围一圈,冷肃的黑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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