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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本市极为热闹的一条步行街,也是网红街。它位于市中心,两边是服装店、高档餐厅和其他适合约会的场所。

这会儿是晚上,那些逛街的、约会的、聚餐的、拍照摄影的,全都出洞了,街上来来往往都是人。而安以农就站在一个转角的街口。

他本来看中另一个地方,是一个小广场,年轻情侣和溜达消食的祖孙聚集之地,又没有广场舞出来抢风头。可惜他去的时候那儿已经有了好几个同行。

那些人都是来这里寻找机会的。

附近娱乐公司多,这边又常有星探出没,所以怀揣梦想的男女就会在此献唱,以期自己这千里马能被伯乐相中。

当然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今的猎头们更愿意关注那些颜值高的年轻人。

于是街头艺人们只能退而求其次,希望通过卖唱获得一些收入维持生活。只是本地居民见多识广,轻易不被这些街头艺人吸引。

安以农把移动音响放好(出门前他已经充好电),然后架好话筒,放在吉他上的扩音器连接好。

系统坐在音响上,一边抱着一颗撒满香料的狼牙土豆啃,一边看着宿主忙上忙下。它将自己和土豆都‘屏蔽’了,其他人看不到它。

“你说得这么神秘,原来就是街头表演啊。”

“不要小看街头演唱,它是试金石。”安以农调试好了音响,“歌手非凡的魅力不只存在于精修过的唱片里,还存在于舞台中。没有看过一个歌手的现场表演,就不算是真正认识这个歌手。”

“说得和真的一样。”系统不信,它觉得宿主就是歌手情怀作祟,又可译为‘矫情’。

他要是愿意靠着我,这会儿已经躺赢了,就像以前的宿主们。系统心想。

辛辛苦苦学习十几年,系统商城只用百多积分。一个人鱼嗓加一个天王级歌喉,宿主就能成为最棒的歌手,但他就是要自己练习,还要跑到街头演唱。

“自己找罪受。”

“又是来唱歌的,年纪轻轻,干点什么不好?”附近不知道哪家店的保安聚在一起,手里拿着保温杯,眼神犀利。

“倒比那些有手有脚还要乞讨的好些,至少是劳动换钱。”

“那也不是个事儿,旱涝不保的。要是我儿子街头卖艺,我给他腿打折,丢人现眼。”

行人在路口进进出出,也有人好奇多看安以农两眼,但他们谁也没有停下脚步。系统舔舔小木棍,觉得宿主的开场悬了。

这位置不好,经过的人要么是准备回家的,要么就是准备进去吃夜宵的,宿主的歌难不成比家和食物还吸引人?

看着手上小土豆,系统觉得:不能。

屁股下的音响忽然震动,系统手里的土豆差点落在地上。只听几声指尖拨弦的轻响,走过的行人不由停下来,好奇回望。

安以农已经坐好,手里抱着吉他,右手弹指在试音。他右手的手型并不是很讲究,但演奏姿态十分随心、自由。

这是一种很直观的身体语言,好像在说,我对手里的乐器了如指掌,所以可以自由地用它展示所有想要的效果。

简单来说,就是自信。即便还没听到完整的曲子,也会觉得这人不是泛泛之辈。

几个行人驻足,看表演者轻轻哼着不知道哪儿的小调,右手交替拨弦,快速而清晰。

他开始唱歌,听不懂的异国语言,节奏平稳,曲调简单轻松,配合沙哑而慵懒的声线,像午后躺在沙发上酣睡的猫儿伸了个懒腰。

“好奇妙的嗓音,跟烟熏牛肉一样,不过还挺好听。”一个厨师被声音吸引着停下来。

“走啊,你看什么啊?”前头的人见厨师不走,催促道。

“等会儿,一会儿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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