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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看见些许亮光时,下半身浸染了新磨出来的血。好在他感觉不到疼痛,否则这么短一段路程,他爬三天三夜才能彻底走完。

他把船夫丢下的金子紧紧缝在内衬,躺在道上等了半天,等到一辆运草垛的破车,车主见他实在可怜,一路将人运回开封旁的新余城。

天色阴沉,阿飞抬头打量四周,新余不如开封繁华,人流往来稀稀落落,但酒肆食肆应接不暇,阿飞谢过车主,先是慢吞吞地爬进了一家酒肆。

后厨酒坛子跟着动了一动,酒肆老板原本没注意到他,一听声音便放下搭巾看看情况,看见阿飞时吓了一跳,大声喝道:“哪儿来的小偷,居然还爬到这里来了?滚出去!”

边说着边抄起鸡毛掸子打他的后背,阿飞闷声不响地受着,直到双手无力拖住老板衣摆,“我看您在招小厮,我来应征。”

“你是从哪里来的,这个样子能当堂倌么?我们这儿可不养废人!去别家去别家。”老板拍了拍身上落下的灰,仔细打量阿飞残掉的腿。

阿飞勉强挤出讨好的笑来,“我这身体可能是让您为难了,不过只要您肯收留我,我可以帮您打扫洗碗,招揽生意,只要有地方住,有东西吃,我也不要工钱。”

最后一句话打动了老板,于是阿飞就先睡在后院柴房。

翌日清晨,阿飞真正开始干活。他手腕用不上重力,又夸下海口包揽了后厨的活,碗筷是摔了四五副,简单的酒渍也擦不干净,尽管阿飞很用力,使出来的劲依旧轻飘飘的。不少客人一开始把他当成杂役人放出来的猴子,怀着猎奇的心态逗弄他、用花生米砸他,仔细观察他的反应,看他会不会爬到自己面前。后来几个客人就喜欢使唤他,明明阿飞不在前头送酒,几个人故意刁难,只叫阿飞爬过来为他们倒酒,倒完后就把酒壶高高吊起,一个挨着一个比试,背过身去,反手把壶里的酒倒在阿飞裤裆里,看谁倒的准。

老板冷眼旁观,比刚开始更欣然地接受阿飞的存在。他为这名不见经传的酒肆提供了久违的乐趣,以此吸引客人。

更让他满意的是,阿飞不要工钱,他只要容身之所。

这样的流浪汉老板见过不少,无非是好赌好色,败光了家财,又无力还债被人打断了腿,除了上街乞讨,只能做这些下等工混口饭吃。

当然,老板也觉得阿飞和以往那些人并不一样,像阿飞这么能吃苦的反而不多见。

这个年轻人到底从何而来,一个这么勤奋能忍的人,怎会落到今天的境地。

老板想不明白,也不会再多想,更不会怜悯。

阿飞一概接受了外人的羞辱,没有反抗过一次。

只是在夜晚时分,他会掀开紧贴着大腿根部的衣服,左右翻看烫出来的水泡,然后挑破它,清洗完毕后换件另一件干燥的衣物,忍着疼痛睡觉。

有时疼得无法入睡,他会试一试捏紧拳头发力,向前挥动手臂,试着下床用腿走路,但没有一次成功过,反倒是动静太大,吵到了睡在前院的老板,被他狠狠骂了一顿。

疼痛已经成为陪伴阿飞最长时间的一种感觉。他还有呼吸,还没对痛苦感到麻木,默默处理伤口时,仍然会因为那些人的羞辱忍不住愤怒。

可是空有愤怒又有什么用?他什么都做不了。他不可能再用武功震慑这些恶劣的富家子弟,他留下的只有笑柄,笑柄可以换来钱。

阿飞自知此处并非长久之计,他打算先住着,养好身体,再拿着藏起来的金子去看大夫,这辈子腿上废了,手腕至少能恢复到能用的地步,以后干的活也更多一些。

人总要想办法活下去的,他的尊严不值得一提。

计划想得完满,现实却是第二天阿飞的金子就没了。

那群喜欢看阿飞爬着走的富家子弟又来看热闹,他们把几块晶莹剔透的波斯宝石挂在房梁上,在从后厨到酒肆门口大锅处做了很多标记,一路上设置好各类障碍,然后为首的陈公子两手一拍,吊着眼笑道:“我听说你叫阿飞?要是你能飞到房梁上,这宝石就送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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