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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长大的孩子,第一次真正接触这个世界,居然是源于他的不被爱。那段记忆已经不太清晰,可能是大脑自动的保护机制,让人下意识地忘却堪称痛苦的回忆。

他运气很差,一夜之间,从娇生惯养的菟丝花变成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好在上天也看不下去,终于舍得对他释放一线生机,让了无生志的季父看见了他。

他被季父捡回了家,从此之后,才真正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人生。

季父曾经是一名警察,假扮瘾君子协助警方缴获窝点,但从此染上瘾,再也戒不掉。他退役,借高利贷,疯了一样地吸食鸦片,骨子里又矛盾地残存着人民警察的血性。

季楠是他生命最后一段时间的光,他努力去克制自己,想要做一个合格的父亲。但他还是懦弱,最后是自杀死的。

他什么都没有,只留下一张存折,和一间破旧的房子。

季楠清楚地记得,最后一次见到那个算得上是他父亲的男人,是在阴雨连绵的梅雨季。

离别总是猝不及防的,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口齿不清地喊他“季楠。”

“对不起,你要好好活下去。”

男人倒在血泊里,让高中放学的季楠亲眼见证了他的死亡。

季楠没有资格怪他懦弱,他接受自己再一次地被抛弃,麻木又冷静地帮季父操办了葬礼,成熟的不像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

遇见杨重镜的前十几年里,这便是他接受过的所有爱意。

“怎么了?”杨重镜面露茫然,神色无措地急急上前,伸出手去触摸季楠急速颤动的睫毛。他用指腹抚过对方泛红的眼角,停顿了一下,才有些犹豫地试探道:“你……不喜欢我这么叫你吗?”

“还是受什么委屈了?”

见季楠没有答话,杨重镜又低声补上了后面这句话。

大学时期的季楠身形削瘦,个子比杨重镜稍矮些许,垂着头不说话,只微红着眼眶的样子,光是看着,就让人觉得亏欠了什么,格外惹人怜惜。

他腰抵着餐桌,左手下意识地撑着桌面,下唇因为紧抿而透出鲜红的血色。被杨重镜的动作惊扰,季楠才从记忆中抽离出来,顺着对方手掌的弧度,微微抬起了脸。

“没有不喜欢,哥哥。”他哑着声音,眼神透着不太明显的伤感,唇角却向上扬去,努力证明自己的喜欢一样,用力咬着音,一字一句地说:“我喜欢你这么叫我。”

“很喜欢,特别喜欢。”

程度词被加上重音,搁置在桌面的手也因此跟着用力起来,五指贴合着桌角边缘,指尖泛出淡粉的白。

校外租的房子,装修算不得多么精致。白炽灯挂在客厅,光线也是冷白的,悠悠地落下来,洒在他们二人之间。

杨重镜沉默着看了他少时,随后伸手,将季楠用力的手指一根根掰下,半握在自己手心里。他低垂着眼睛,温声说:“喜欢的话,为什么要哭?”

“手不会疼吗?这么抵着桌子。”杨重镜自然地拉着季楠向自己的方向走了一步,没有再挨着桌子锋利的边缘,说:“不高兴的话可以和我说——”

“没有不高兴,真的。”季楠那一点悲伤很快被掩去,他弯了下眼,打断了对方的絮絮叨叨。

季楠反手挣脱杨重镜,换了一种方式,自然而然地十指紧扣进去,拉长了声音,很愉悦的样子:“只是想起来,好像还没有人这么叫过我。”

“楠楠……”季楠拖长了重复一遍,随即笑起来,说:“像不像那种方言,我听说南方的城市,祖辈都会这么叫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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