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你这条小短腿有什么好的?一天别说千里了,就是二百里有不一定能跑的到。”作为一个男人, 自然是喜欢那种非常厉害的人了, 骑的马也要很厉害的那种, 这样才有驰骋的感觉,骑马还没有轻功快, 那骑马做做什么?
女人和男人的区别就体现在这里,理智和情感,一个追求效率, 一个追求的是感情。
周芷若不肯要汗血宝马,宋青书也只好退回去了,他为了买到这匹马可是费了好大的力气,现在也白费了,只是可惜了这么一匹宝马了,如若他有分|身术能够一人骑两匹马他一定买下来。
晚上在客栈吃饭的时候,宋青书还是一脸的可惜,周芷若放下筷子,“这样吧师兄,明天咱们比试一场,我让你看看我那匹雪兔的真正实力。”
“怎么比试?跑马?”
“跑马算什么比试啊,咱们明天清晨出发,看看谁先跑到下一个城里,如若我跑的快你以后就再也不许嫌弃雪兔跑的慢,如若你赢了,我们就回来把那匹汗血宝马买下来了,从今以后就让雪兔好生养着,我骑汗血走天下如何?”
“这可是你说的,明天咱们就比试一场。”宋青书欣然答允,想着明天出发之前得再去找一下今天的那个马商,把那匹汗血宝马给他留着,他就不信他的良驹跑不过那只小短腿儿。
第二日一早,周芷若刚起来的时候已经看不到宋青书的身影了,问过客栈老板之后知道宋青书天刚亮就离开客栈了,算一下现在已经离开一个时辰了,周芷若拿上一个大饼也顾不上吃早饭骑马便走。
这场买卖她赢了能给雪兔赢得荣誉,输了还能得到一匹汗血宝马,本来就是一场只赢不输的赌约,但是为了让她的雪兔能被人刮目相看,拼还是要拼一拼的。
出了城,直叫策马狂奔,一刻都不曾停留,终于在午时进了城,可是她却没有在城里找到宋青书,他是还没有到吗?
可也不对啊,她比她早一个时辰出发,就算是再慢也不会她都到了一个时辰在城里赚了一圈了还没有看到他,而且两个城之间的距离不远,路也就那么几条,迟然是比拼肯定选近的路啊,她这一路上没有看到他人一直以为他是在前面呢。
周芷若想着,骑马出城,原路返回,依旧没有宋青书的身影,倒是在刚进城之后遇到了客栈的伙计,说是宋青书在客栈等她呢。
宋青书在客栈?
将信将疑的跟着伙计一同去了客栈,果然见宋青书的马在外面拴着,而在他的马旁边,有一匹黝黑光亮的黑马,赫然便是昨日那匹汗血宝马。
伙计将周芷若领导宋青书的客房外,敲了敲门宋青书开门出来。见到周芷若一笑,“你还是很聪明的,知道走回头路。”
“我也不想走回头路,这一整天竟在马背上了,就算我不累雪兔也累了,你怎么没出发?”让她风|尘仆仆的走了一个来回,他可倒好,在客栈里带着,看她现在的衣服还是新的,很明显是刚买的。
宋青书捏捏周芷若略带些婴儿肥的小脸儿,“好了,我也没想爽约,这不是忽然遇到点事儿给耽搁了,保证以后不会了好不好。”
“那这场比赛算我赢了吧。”
“当然算了,没有及时的去参加比赛就算输。”宋青书举起三根手指,“我保证以后再也不嫌弃雪兔了,还有你看到外面那批汗血宝马了没有?如果你愿意要就要,不愿意要我就留着自己骑。”
“那你自己骑好了,我有雪兔。”算她赢了,也没白费她这一天折腾的功夫,“不过你到底是遇到什么事儿了?竟然连和我说一声的时间都没有?”
宋青书把周芷若带到楼下一张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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